五年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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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的權利

選擇的權利
如果這個世界上某種動物只剩下一隻,他會在自己的巢穴中孤獨終老,還是不情願的在動物園裡繁衍後代。
  大多數人的選擇是後者,因為在這個情況下,選擇的權利不在我們手中,而是在社會與輿論手中,若是選擇孤獨終老,就是對於整個社會的不負責任,對於世界的不負責任。
  我們究竟是想走上被設計好的通往王座之路,還是走向通往血與暗的荊棘深淵?
  我怎麼會知道答案。我只明白:選擇的權利在自己手中,無論是科研亦或是教師。存在即合理,選擇即合理。大言不慚叫囂著責任與科研的人士,沒有選擇的權利。
   人生也許也是如此:無論是誰在阻攔,誰在攔路,他們都沒有為你選擇的權利。只要堅持做自己,一切都會隨著選擇的結果煙消雲散。這可能就是所謂的瀟灑吧!
  無論是琨鵬亦或是蜩,萬物皆不逍遙。無己無功無名之人,忘卻阻攔與困苦之人,敢於逆天而行做出順其心意之選之人,才為逍遙。難道這位博士導師還不曾明白這簡簡單單的道理。
  朝菌不知晦朔,夏蟲不可語冰。未到達永恆之境之人不可高談永恆,未到達宇宙之邊之人不可闊論宇宙。從未順吾之心意而行之的我,只是興致而談。各位看官老爺輕噴。
【寫作指導:培養學生自己改作文的能力】
  教育家葉聖陶先生說:“作文教學要重在培養學生的自改能力。”“我們應該有個共同的理解。修改肯定是作者份內的事。”
  可是,實際情況呢?學生寫作文,老師改作文,天經地議、約定俗成。尤其目前,老師改作文,更是辛苦——成摞的作業,夜以繼日地從字詞句標點到篇章結構,不厭其煩的批改。效果呢?本子發下,學生看完分數就束之高閣。長此以往,周而復始,教師累月長年地流汗,學生週週期期地應付。
  如何解決這一癥結呢?
  一、提高認識,更新評改觀念。
  從“矛盾論”的觀點說,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如果教師不能把學習的主動權交給學生,不讓學生髮揮內在的積極因素,而是教師這個外因佔主動地位,促使學生應付“公事”,造成學生逆反心理,怎麼能取得好的教學效果呢?從“實踐論”的觀點說,人們認識事物總是遵循著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規律進行的。如果教師在使學生獲得知識的過程中,不讓學生動腦、動口、動手,而是教師代替學生活動,那麼,學生怎能對這些知識理解?怎能把知識轉化為能力?
  具體到完成一篇作文說,學生基本上要經過選材、構思、寫作、修改幾個步驟。教學中,大部分教師只重視前三步,不重視成文後,讓其自己修改,進行自我反饋、自我評價的後一步。布魯納說過“教師必須採取提供學習者最後能自行矯正的機能……”葉老主張讓學生“自能作文”“自能改文”,這些教誨都是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真理,都是寶貴的經驗。每個教師都要研究、實施這些先進的教育思想。要克服“不放心”、“怕麻煩”的思想。要下大功夫指導學生,提高他們自改作文的能力。
  二、大膽實踐,持之以恆,採取有效措施,教給學生評改作文的方法。
  我在作文教學實踐中,長期堅持培養學生“自能改文”的能力,取得了一些成效,採取的主要措施是“1、根據《大綱》要求,學生的實際,每期先制訂出明確的寫作訓練計劃公佈給學生;2、根據每次訓練任務,擬訂出具體的評改目標;3、根據每次的評改目標,提出評改的具體要求,確定出評出的重點和方法。
  由於兒童的永續性差,自我控制的能力較為薄弱,作文評改能力的培養,我走的是從“扶”到“放”,邊“扶”邊“放”,立足於“放”的路子。
  第一步,扶著學生上好作文“評改課”,引導學生自已修改文章。具體做法:從本班學生作文中,選出一篇和“評改目標”針對性強的中等程度的典型習作,學生討論“評改目標”後,出示已放大的習作例文(原文),讓默讀,仔細琢磨,然後分小組討論,再在班上發言交流,各抒已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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