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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書有緣散文

說我與書有緣,就是我喜歡看書。或許,每一個愛看書的人,都與書有一段難解之緣。

我與書有緣散文

我與書有緣還與家裡長輩們有關係,主要是婆婆爺爺和我父母小時都沒讀過什麼書,因不識字吃了不少啞巴虧,因此他們一定要讓小輩們多讀些書。還經常說,讀書是治愚昧的良藥。記得我從上國小開始,父母每次到縣辦事又有餘錢就會給我買一本書,因為有書,我家就成了小朋友經常聚會的場所。

小時候,我看的是小人書,也就是連環畫。它們或雋永飄逸、惟妙惟肖;或雅緻細膩、栩栩如生;或虛實相間、妙筆生花;或氣勢磅礡、引人入勝。通俗易懂的文字、樸實無華的圖案,便把個多彩的世界,巧妙地融合在一個個小小的舞臺上,呈現在讀者面前。

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書店少,在我的記憶中全縣就一家新華書店,書也不是很多,那時的書籍相對現在來說是很便宜,可那年代不論是拿工資的人,還種地的人,除了供一家老小吃喝,基本上沒有多餘的錢把買書列入計劃,特別是貧困農戶人家的娃娃買書似乎是一種非分之想,是一種嚮往。有時我實在想看新書了就找婆婆要幾個銅錢到小賣鋪裡買了上一本,可這也不是長遠之計,就想辦法掙錢。如上山摘金銀花、採五倍子,砍些黃荊條;收牙膏皮、廢紙等到供銷社賣點錢,買上幾本書。沒錢的時候到了書店裡就是看看書,可看的時間長了,店員也不大高興,有時還遭到訓斥。後來小鎮的街面上出現了一些小書攤,書攤上有很多小人書,就找父母拿幾分錢,挑上一本自己喜歡的小人書看上半天。

在讀七年級時放了暑假,有一天吃過早飯,就邀了幾個好友,便來到書攤上看書,覺得每本書都好看,書中的故事吸引著我們一本又一本地看,忘了自己身處何處,忘了吃飯和回家的時間,一晃就是大半天。等我回到家,發現家裡已經亂了套。原來,家裡人為了找我,還請了不少人,幾乎把小街翻了個底朝天。婆婆看見我回來,眼淚不自主地流了出來。

上中學有一天上早自習,我將一本小說放在語文書裡,佯裝複習功課。因為看得太入迷,等書被老師抽了出來才察覺。因為我平時表現好,沒有太多批評,不過老師是不贊成我上學看這些書的,擔心影響學習。

可能是經常看書的原因,上學時成績比較好。有時婆婆爺爺聽老師說我讀書不錯,或成績單上優秀多,也成了他們驕傲的'資本。記得大學聯考結束後我還在看書,有人就嘲諷我,“學都不上了,看書有什麼用!”細細品來這話也傷人。可我認為,看書不只是有學問人的專利,社會上小人物一樣可以讀書,一樣可以寫作,歡喜便是理由。

如今條件好了,單點陣圖書室裡書架上的書是一排排,應有盡有。讀書充實了業餘生活,開闊了視野,豐富精神了食糧。特別是一天忙碌之後,有一本好書,一盞明燈,一杯清茶,是多麼愜意。

因為經常讀書,也改變了我的命運,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和途徑去讀書。書看得多了,就會忍不住將自己想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用文字記下來。當然能夠變成鉛字是件令人高興的事兒,更多的是封存起來,過去是放在書櫃裡,而現在是存在電腦中,偶爾在閒暇時拿出來看看也不失樂趣。

我並不是博學者,就是“喜歡”罷了。記得我在進修時,有位同事上夜班早早就睡了,老師就問他,你書讀好了嗎?當時我覺得好笑。其實書是讀不完的,若你將讀完所有的書作為目標,便失去了意義了。

現在的書很多,我只是找有一些自己感興趣的讀一讀,如果你用一顆細膩的心去品味,才有奧妙可言。

我喜歡讀書,也很愛惜書,生怕把書弄壞了,每次買了書就找一些報紙或牛皮紙給它們包上書皮,不愛惜書的人我也不會借給他。可能是從小養成愛惜書的習慣,包括後來讀大學,很少用筆在書上做記號,重點都記在筆記本上,讓書始終保持原始的美觀。

我與書有緣,家裡書就多,算是最值錢的東西了,佔據我很大一筆財富,不過從它們中吸取的營養至今我仍享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