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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沒有在一起,但已足夠讓我們羨慕的日誌

最近知道,有一些朋友分手了。

你們沒有在一起,但已足夠讓我們羨慕的日誌

在一起好幾年,兩年,三年,甚至更久。可還是分手了。

我只是想說一句。真可惜。

幾年的耐性和青春,都交付給了另一個人。

手牽手坐過了無數的地鐵站,卻終於在某一站。走向了各自的單行線。

我無權安慰任何人,也不知道從何說起。更沒有發言權。

可是,你們沒有在一起。但已足夠,讓我們羨慕。

因為最少,很久以後,在提起往事的時候。

你們可以說,在你們的青春裡。

有一個,足夠認真的,陪你走過了幾年的光陰。

好幾年。都陪著一個人。

其實,大部分人,都沒有這個耐性,去為一個人,反覆磨平自己的稜角。

哪怕磨破了自己的堅持,血肉模糊。就比如我們。

我們看著你們的感情,從開始,到結束。

或許,這之間,我們也有過短暫 如煙火的感情,

或者,我們也有過幾次,鍾情的瞬間。

然而,月老終歸是沒有為我們安排一份,以年為刻度的,漫長感情。

或許。就像陳老師唱的,換過幾次信仰。或者,幾張雙人床。

可你知道,我們有多羨慕你們。

哪怕你們,沒有在一起。

好幾年。你們都笑著說,和平分手,好聚好散。

其實我們知道,誰彼此心裡,都不好受。

只是大家誰都沒有說出口。

彷彿,一旦沉默被打破,就是無法抑制的某些情緒,被放縱出來。

於是,只能在跟時間對峙的時候,選擇了無話可說。

然而,你們的青春裡,都有一個人,認認真真的,陪你們走過。

為你們哭過,笑過,夢想過未來,

不顧一切的說過:天涯海角,我都跟你在一起。

那麼認真,那麼幸福,那麼悲傷。

終於有那麼一個人,驚豔了那些,已經走過時光。

你們不知道,我們又有多羨慕你們。哪怕你們沒有在一起。

但你們知道,在彼此的生命裡,沒有誰是過客。

因為,彼此,誰都那麼認真過。比誰都認真。

曾經有一個朋友。他女朋友換過很多男朋友。

匆匆分手以後。她身邊的男孩,依然換了又換。

很久以後,我問他,忘了嗎。

他說沒有。不是忘不掉感情。

只是忘不掉,不甘心的感覺。

我說,為什麼。

他說,因為,我不甘心的只是在我的青春裡。

我為一個人,那麼認真過,卻只是被當成了一個過客。

沒有人為我認真過。一起走過好幾年的光陰。從來都沒有。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個十年。

亦不是每個人,都有那種幸運。

在你最年輕、最燦爛的年華里,有一個人,願意牽著你的手。

耐著性子,陪你走過一站又一站。

哪怕,最終還是被時間打敗了。

我們太多的人,或是守著寧缺毋濫的信條。

選擇在青春的日子裡,等那麼一個遠在未來,連樣子都不確切的人。

或者,是把身邊的.人,換了又換。一副花花公子的樣子。

其實,說出至死不渝容易。做出瘋狂的事情,也沒有那麼難。

感情裡,真的最難的,莫過於耐性吧。

那就是,願意給彼此多一點時間。包容對方的一些小缺點。

一起走過了很遠的路。

當最初的激情褪去,又有多少人會願意,給身邊的人,多一點時間。

就像最開始一樣。

太短暫的,是激情,終於不好稱之為愛情。

我們的生活裡,充斥了太多像流星一樣的感情。

太多寧缺毋濫的空白。

太多類似愛情的東西。

或者,太多自以為是愛情的東西。

曾聽一師姐講過。曾經一個學長追她。

瘋狂到自學吉他,每晚去為她彈一支曲子的地步。

長久,她終於感動。以為,這莫過於真愛。

誰知最終學長,還是始亂終棄。為另一個女孩,繼續做他瘋狂的事情去了。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不只是能為你不顧一切的。

而是那個,能為你耗盡年華的人。

你要的,不是瘋狂,不是感動。

你要的,是一個願意陪你走很遠的路的人。

哪怕他/她磨破了腳,也願意陪著你,走下去的人。

你們沒有在一起。

可是,你們都陪彼此,走過了好幾年的光陰。

你們在最美的青春裡,彼此擁有過,認真過。

但已經足夠,讓我們羨慕。

你們有一首十年可以緬懷。

而我們很多人,至多,只有一首愛情轉移而已。

因為,我們的故事裡,

沒有那個願意陪我們,走很遠路,磨破了腳,也不會說疼的人。

連那麼一個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