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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供電所規範化管理心得體會範文

經過3年的努力,我省首批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已基本完成,農村供電可靠性、電壓合格率大為提高,農村電價、尤其是農村居民生活到戶電價有了較大幅度的下降,切實減輕了農村人民群眾的用電負擔。但是,隨著作為“兩改一同價"核心的鄉鎮農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如何進一步加強鄉鎮供電所的管理,使之

農村供電所規範化管理心得體會範文

在安全用電、農村電價、電費、線損等管理以及優質服務方面逐步規範化,無論在名稱上還是在實質內容上都成為縣級供電企業的派出機構----供電所,切實履行農電管理五統一(電價、發票、抄表、核算、考核)、四到戶(銷售、抄表、開票、服務)的各項職責,從而實現“兩改一同價"的各專案標,成為擺在廣大農電工作者面前的共同課題。

一、目前供電所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人員管理:由於原電管站僅管理到臺區,大多沒有管理到農戶;農網改造後,對原電管站實行了定員定編,要求直接管理到戶,部分供電所反映工作任務重,人手少,要求增加人員;

2、安全管理:原電管站改製為供電所後聘用的人員大多為原電管站生產技術骨幹以及理論考試、業務技術考核成績較好的村電工。他們儘管也經歷了進網作業電工培訓,少數骨幹還參加了專門的安全培訓等,但由於改制前對電管站的管理為鬆散型的管理,供電部門僅在業務上加以指導,使以上人員沒有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習慣性違章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仍大量存在,導致在農網改造及日常安全工作中不安全現象頻繁發生,影響了安全生產。

3、經營管理:同樣由於以前管理鬆散的原因,不少供電所電費回收的緊迫感不強,使供電企業的經營成果難以實現;線上損管理方面,原電管站靠吃電價差生存,發生的線損大多分攤至臺區,缺乏線損管理意識,使農網損耗增大;在電價管理方面,迫於方方面面的壓力,應執行高電價的用電客戶執行電價不到位,形成了權力電、人情電現象,降低了經營效益,使本已被壓縮的縣級供電企業的生存空間變得更加狹窄。

4、優質服務:近幾年來,隨著電力供需矛盾的緩和,電力從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優質服務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農電系統優質服務始終沒有走向規範化,不僅表現在硬體不具備,而且表現在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如涉及農民負擔的農村電價問題由於農網改造面不足、到戶率不高等原因沒有完全得到解決,涉及用電質量的電壓合格率、供電可靠性也由於農村電網薄弱而得不到保證等。

多年的工作實踐證明,供電部門的效益和形象有相當一部分體現在基層供電所,因此,要最終實現“兩改一同價"的目標,解決好供電所的管理問題是當務之急。

二、供電所管理思路:

管理工作歸根結底是做人的工作。加強供電所的管理,說到底是為了進一步調動所有農電工作者的積極性,做到人盡其能,各負其責,從而把供電所各項工作做好。根據多年基層農電工作的體會,吸收兄弟單位的先進管理經驗,我們認為以經濟責任制加量化指標考核比較適合目前的農電工作實際。

該管理辦法分為兩個層面:

(一)縣供電企業對供電所的考核管理:

首先要進行人員測算。根據《安徽省鄉鎮供電所人員定編指導意見》(省經貿委、省電力局皖經貿經[1999]260號),結合各供電所所轄的高低壓線路長度、變壓器臺區數、抄核收到戶數等實際,認真進行人員測算。

其次,進行定員定崗。根據國家電力公司《鄉(鎮)電管站體制改革驗收標準》中關於崗位設定的規定進行定崗,我省一般設定管理崗位有所長、技安員、核算員、營銷管理員,其他均為專職電工崗位。

第三,定工資總額基數、管理費用基數。根據《安徽省鄉(鎮)電力管理體制改革實施細則》(省經貿委、省電力局皖經貿經[1999]368號)關於供電所選聘人員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考核工資佔工資總額比例的規定,結合全年農網維護費中可用於工資及管理費開支的資金數量,一是制定了每個崗位的工資基數、獎金基數和係數,從而確定各供電所的工資總額基數;二是根據供電所供電量、管轄範圍、線路長度、四到戶數量測算供電所的辦公、交通、郵電、通訊、招待、差旅費等管理費用,從而確定各供電所的管理費用基數(一般每所3-5千元/月)。管理費用實行報帳制,而且必須用於上述合理開支。

第四,制定經濟責任制加量化指標考核辦法。

首先,要確定考核思路。我們採取把工資、獎金、管理費用包乾考核的辦法,從而把各供電所從所長到每個職工,從人員的利益到辦公條件均與工作實績掛鉤,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其次,要確定否決條件。根據國家、省關於供電管理的有關考核指標,結合農電管理的實際,必須制定以下否決條件:

1、安全生產。發生六類事故即人身死亡及重傷事故、有人員責任的重大裝置事故、重大電網事故(包括大面積停電)、惡性誤操作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發生農村用電群傷群亡(3人及以上)事故均為否決條件。

2、經營指標。根據省公司制定的考核標準,考慮到農電工的收入及供電所管理費用均來自農網維護費,由於電費收入要全額上交,而農網維護費約相當於電費的10,為確保農電管理正常執行,把電費回收上交率低於95、綜合線損率超過15、平均電價低於考核指標10定為否決條件。

3、發生影響供電形象的典型事件等。為保證農電系統的優質服務順利開展,必須重點整治農電違規現象,如違反規定擅自提高電價、搭車收費、強買強賣等被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必須定為否決條件。

如果發生以上問題,對供電所全部人員即只發基本生活費、扣發全部獎金及部分管理費用,從而增強全體人員的責任感。

第三,制定量化考核指標。按安全生產、電費回收、線損和平均電價管理、優質服務等項每項100分進行考核(或全部考核分為100分,可根據實際制定)。

1、安全生產。可按規章制度、各項記錄、基礎資料(如網路圖、線路地理接線圖及一杆一卡)等是否齊全;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裝置管理(如制度、臺帳、技術資料)情況,兩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工程管理等進行小指標考核。

2、經營管理。根據省公司制定的考核標準,電費回收指標按一、二、三、四季度累計電費回收上交率分別定為95、98、100、100;10(6)千伏線損指標按上一季度實際完成情況逐季降低(但不得超過否決條件規定的指標),在降至“兩改一同價"規定的指標(5)後即不再降低;平均電價則在不發生重大變化(如新上用電大戶)的情況下,以上年完成情況為基數略有增加。此外,增加抄表率、開票正確率、電量電費差錯率、低壓線損率、報表上報情況、業擴流程一口對外、計量配置正確等小指標以及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考核。

3、優質服務。按《安徽省農村供電營業規範化服務標準》進行考核評分。

為調動供電所人員加強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積極性,我們還制定了由於降低線損率、提高平均電價從而增加的經營收入給供電所提成獎勵有功人員和增加管理費用。具體為:增加收入的50獎勵給供電所,其中的50用於獎勵有功人員,剩餘部分進入管理費用專用帳目;對完不成線損率和平均電價指標而造成的經營損失則由供電所承擔,扣減其工資獎金和管理費用。對連續長時間不能完成安全、經營任務的供電所,按照目標考核的要求,要追究供電所領導人員的責任。

(二)供電所的對內管理:

縣供電企業在制定對供電所經濟責任制加量化指標考核辦法的同時,還應指導供電所對內製定考核管理辦法。即供電所根據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具體負責工作內容的完成質量制定管理辦法,如根據工作人員的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抄表人員的實抄率,開票人員的開票率和差錯率,收費人員的電費回收率,執行值班人員到位情況,現場工作人員安全工作情況,線損及平均電價執行和分析以及採取措施情況,辦理用電業務的流程運轉情況,用電服務情況,漏電保護器試驗情況等各方面工作,明確人員責任範圍,進行量化目標考核。按照每個工作人員的考核得分率,結合上級確定的當月工資、獎金,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勞動報酬,把職工的切身利益與其工作實績掛鉤,從而有效地調動每個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三、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可以肯定,管理者在制定每一種管理辦法時的初衷總是希望藉此加強管理,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就供電所管理而言,在執行中還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要克服急躁情緒,結合實際制定可操作性強的辦法。農電管理水平與系統內管理水平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作為管理者,決不能指望管理辦法制定了,農電管理的水平一夜之間就提高了。因此,制定的辦法必須實事求是,因地、因時制宜,要實實在在地搞好調查研究,確實摸清管理範圍內的實際情況,從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

2、獎懲要到位,上不封頂,下不保底。一方面,對管理確實規範、效益確實比較好的供電所,作為管理者不能只看到其工作人員拿到的錢多了,實惠多了,還應該注意到他們付出的勞動和心血更多,他們拿到的是其勞動付出的真實反映,堅決不能搞所謂“平衡",以免挫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對那些確實因為工作不力、管理較差、指標完成不好的供電所也必須嚴格考核。當然,對確實因為客觀環境不好、現實困難較多而沒有完成任務的供電所,管理部門應主動幫助分析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能簡單一扣了事。

3、為防止出現供電所管理人員對工作人員嚴、對己寬,只嚴格考核工作人員,而不嚴格考核自己的現象出現,從而挫傷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縣供電企業應制定工資獎金髮放報表制度,要求供電所將每月工資獎金髮放情況報表(領取人應簽字)報縣供電企業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