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總結

當前位置 /首頁/教育範文/活動總結/列表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專案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後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給我們下一階段的學習和工作生活做指導,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你所見過的總結應該是什麼樣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1

在學校的倡導下,我認真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教師職業道德要求的條文及規定,認識到教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一個合格的教師應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和為祖國教育事業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有新時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觀念,有探索精神和創新精神。

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

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徵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範,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徵的體現。

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於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並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

我深刻地認識到,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愛一個學生就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於毀掉一個學生。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還要繼續認真學習《教師法》、《教育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範,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2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義務教育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3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關注青少年兒童成長,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已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共識,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在我們的社會中還存在著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現象,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還有許多需要我們的社會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較發達地區,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的事也時有發生,這就要求我們全社會都來關注維護青少年兒童合法權益,並對此常抓不懈,將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工作來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的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4

為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樹立重視和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按照晉中市民政局《關於印發〈晉中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民發〔20xx〕23號)要求,我中心結合學習黨史教育活動,以“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為主題,以強化未成年人關愛保護為主線,通過開展政策宣傳、專題學習、主題活動等系列活動,全面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決策部署,廣泛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一、政策宣傳形式多樣,深入人心

我中心結合救助宣傳月活動,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政策宣傳活動,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深入人心。一是通過製作版面、宣傳手冊、手提袋、發放《未成年人保護法》單行本、張貼宣傳標語等方式,在市城區火車站、公園、廣場等地開展街面宣傳活動,向來訪群眾發放宣傳資料,講解《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知識,營造全社會關注未成年人保護的良好氛圍。

二是結合學習黨史教育活動,製作了《黨性在救助陣地錘鍊人生在未保一線出彩》紀實宣傳片,在學習強國平臺和順城街心公園LED大螢幕以及微博、微信公眾號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播放。宣傳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準幫助,以愛心為紐帶,用自己的大愛託舉起每一個受助物件的生命尊嚴,讓黨心與民心貼得更近。

二、專題學習準確把握要義,形成長效

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護法》,我中心線上線下齊發力,開展了多次專題學習培訓。一是形成長效宣傳機制,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微博、站內LED屏等釋出《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題培訓課件、解讀視訊等,廣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知識,引導廣大群眾深入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擴大受眾面和傳播度。二是每週一下午,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專題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知識,準確把握和正確理解《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核心要義,全力提升全站幹部職工的服務能力。

三、主題活動特色鮮明,成效顯著

為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能力,推進全社會齊心協力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我中心還開展了“傳承歷史、展望未來”主題宣講活動、“救助開放日”街面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知識競賽等活動,特色鮮明,成效顯著。

一是積極開展晉中市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培訓活動。

我站與市民政局機關黨支部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聯合山西省鑄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在全市11個縣(區、市)巡迴開展了“關愛睏境未成年人 宣講政策傳遞黨恩”培訓宣講活動。宣講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等“六大保護”相關內容,幫助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工作人員更精準地瞭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制度等,進一步明確責任義務、自覺履行工作職責。

二是結合學習黨史教育開展了“傳承歷史、展望未來”主題宣講活動。6月11日下午,市“百業百人講百年宣講團”成員、我支部組織委員孔令麗同志,為我們進行了《用黨的陽光照進城市角落》主題宣講,通過黨的關懷託舉民生之底、愛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誠之心築起未保之家三個篇章講述了救助工作中許多感人的故事,激發了大家幹事創業的熱情和動力。

三是結合“救助開放日”活動,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領導下,在晉中工人文化宮北廣場舉辦了以“攜手相助讓愛團聚”為主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暨第九個全國救助管理和託養機構“開放日”活動,並邀請了晉中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錦綸街派出所、晉中市兒童福利院、山西鑄仁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山西中都律師事務所、晉中市慈善總會等單位共同參與。通過版面展示、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讓更多的人關注未成年人保護、關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四是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開展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知識競賽活動,通過答題競賽讓廣大幹部職工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知識特別是與民政業務直接相關的條文,以及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職責等內容熟記於心。

下一步,我中心將繼續結合學習黨史教育,圍繞“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紮實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知識宣傳活動,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讓祖國的花朵在同一片藍天下健康茁壯成長。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5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性,救濟、回覆已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

幼兒園未成年保護的宣傳活動總結6

最近,在學習完了《教師法》之後,我又認真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談談我的幾點體會。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學校是對青少年傳授文化科學知識的園地,但是,學校還必須更注重向青少年進行道德素質教育,既做學問也教做人,兩者不可偏廢。棍棒教育與言教身教的關係。“棍棒底下出孝子”,這是中國傳統的教子經典。現在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權,子女可以將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還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對待朋友一樣,平等對待子女,通過交流思想,講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臨下,施以壓服。身教比言教更顯效果。如果做家長的成天圍著麻將轉,而要求子女安心寫作業;夫妻若成天為雞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讓子女不受干擾嗎?家長如虐待父母,對父母不孝,卻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凡此種種不良的身教,都將影響子女的道德素質培養。教師也是一樣,教師若平時口出髒話,或衣衫不整、隨意打罵學生,對學生的一生都影響重大,不但對學生的認知產生了影響,更侵犯了學生的權利。

作為教師每一天都面對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我們教育工作者來說,應該放在首位!對這部法律,我覺得還應該多讀、多想才能認識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導我的教學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