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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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熱愛生命有感10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0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0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

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

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2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3

那是一株“懸崖之鬆”。

鬆將僅有的根深深地,堅實的扎入懸崖的邊緣,樹幹已經枯萎到看不出半點清新,枝條上再也找不出一顆果實,但鬆卻依然如呵護孩子般呵護著她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將盡,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無所畏懼。

那是一條“竭澤之魚”。

太陽火辣辣的照在一灘的淤泥裡,一條魚鱗已經有些乾癟的魚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滾,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得最後的生的時間。

那是一根“風中之草”,在狂風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葉”,在波濤中維持著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著,淚水充盈著眼眶。

生命不僅僅是生與死,在生死之間往往會迸發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讓大自然都為之震動,他發出的聲響將響徹雲霄。

我仰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4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寶貴之處正在於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堅強的;既是短暫的,也是永恆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希望,值得我們用心審視與感悟。

讀了《熱愛生命》一文後,文中主人公的光輝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他已經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著他前進,他非常疲憊,然而他生命決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澤地上的漿果、喝熱水,一直提防著那隻病狼。”堅強的意志和鍥而不捨的精神,讓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了。

命運有時是非常殘酷的,只有永不言棄的人才能戰勝厄運。例如,英國作家笛福寫的《魯賓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賓遜因乘船遭遇暴風失事,漂流到荒島,沒有人居住,到處是亂石野草。魯賓遜孤獨無助,面臨的是嚴酷的生存問題。要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樣的意志和創造力啊!然而,魯賓遜憑著頑強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樹蔭的地方蓋起了住所來防範野獸,解決了生存的問題。同時,又把捕到的山羊畜養起來,解決了食物問題。憑著這份堅強,他在這個島上生活了20年,這說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頑強的,只要不放棄,就有可能戰勝一切。

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由於一場高燒差點喪命,雖然倖免於難,卻留下了後遺症——她看不見,也聽不見。當時她僅19個月大。面對這樣的打擊,海倫並不輕易認輸,她開始用感官來了解這個世界,憑著頑強的精神她7歲時就發明了60多種手勢。後來,又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大學。創作了大量的文學作品,來鼓勵殘疾人群,她對生命的熱愛,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使她被授予美國公民最高榮譽——總統自由勳章。

蜘蛛織網,歷經八次而最終成功,風吹破了,再結,雨淋壞了,再來……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頑強的意志!看,爬山虎雖屢遭挫折仍然奮力攀登,頑強生存。熱愛生命,讓我們再次回味書中的經典:“他摔倒在哪裡,就在哪裡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的時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經不再像人那樣掙扎了,逼著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去。”

朋友們,當生命的意志如此頑強,你還會虛擲生命嗎?讓我們熱愛生命,善待生命,共同點亮永不熄滅的生命火花!

讀熱愛生命有感5

一個星期天,爸爸從書店給我買回一本叫做《熱愛行命》的書。我一下子被書中人物的坎坷經歷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描寫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生命歷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向東南方趕去。他沒有食物充飢,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魚來維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棕熊、野狼等野獸搏鬥。最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艱難爬行。就這樣,他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他產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麼堅強執著,那麼熱愛生命。為了生活,他進行了拼死的抗爭,沒有倒下去。

想到這裡,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巖,攀到一半的時候失去了爬到頂端的信心,總是擔心自己會摔下來。我越想越害怕,手腳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著:加油,別鬆勁!我終於鼓足勇氣,堅持著爬到了頂端。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在困難和挫折面前不氣餒,堅持下去,最後就能戰勝困難,取得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6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裡。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著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著生命,左手就會擺放著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著”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7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隻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是下意識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一種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是堅持的人,是不到最後不服輸的人。就像《士兵突擊》裡鋼七連連長所說的那六個字:不拋棄,不放棄一樣,不拋棄宣告,不放棄生命,和自然搏鬥,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這樣才會贏!

讀熱愛生命有感8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9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