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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熱愛生命》有感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領悟呢?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熱愛生命》有感1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裡。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著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著生命,左手就會擺放著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著”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2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3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說之一,書中講述了一位美國淘金者在西部遇險、掙扎求生的故事。在當時的大背景下,美國掀起了一陣西部淘金熱,不過,在尚顯蠻荒的美國西部大陸,對於很多追夢人來說仍然是危險重重的,無數的人被永遠地留在了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傷,被朋友無情拋棄,又遇上了一條同樣受傷而奄奄一息的狼。就這樣,一人一狼,這這片渺無人跡的土地上,一邊前進,一邊互相戒備。最終,主角殺死了狼,靠著生啖狼血存活了下來,等來了救援。

荒野小說是傑克·倫敦最具鮮明的特色之一。無論是《荒野的呼喚》還是《白獠牙》,以及這部《熱愛生命》,關於美國西部和阿拉斯加處女地的描寫總是讓人印象深刻,這與作者早年當船員出海,歷經艱險的經歷是分不開的。在惡劣的環境下,傑克·倫敦只要有空閒,就不會忘記讀書。幾年的航海經歷不僅鍛鍊了他的體魄,更讓他讀完了許許多多大師的作品。後來,他在一次寫作競賽中獲得了一等獎,這對於僅有國小文憑的他來說是極大的鼓舞。他最終走上了文學的道路,創作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說,傑克·倫敦好學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學習。

對於生命意義的思考則是全書的精華。生命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熱愛生命?在緊張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成為了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芸芸眾生的真實寫照。無數次簡單的重複中,每個人都在被消磨,漸漸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義。但是什麼又讓生命如此強大呢?

在傑克·倫敦逝世幾十年後,海明威在他的書中寫道“人可以被消滅,但是不能被打敗”。我們可能無法經歷《熱愛生命》中主角的絕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漢市突然爆發的疫情,對於每個生命來說都是巨大的考驗。在無差別攻擊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顯露無疑,甚至連消逝都是悄無聲息的。然而,傷痛過後,是舉國上下的抗擊疫情,馳援武漢。無數醫護人員夜以繼日的工作,從死神中搶來了無數生命。而全國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漢的正常運轉。在封城76天后,這座1100萬人口的城市從傷痛中恢復,再次煥發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閃出了光輝,詮釋了熱愛。

生命是什麼?不妨摸摸自己的脈搏,感受那鏗鏘有力的鼓點。生命或許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頑強,所有不能擊敗他的挫折只會讓它浴火重生,更加強大。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讀《熱愛生命》有感4

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描寫了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美國的途中跨越一條小河時扭傷了腳腕,他在夥伴比爾無情地拋棄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出路。腳傷讓他的身體非常困難,更可怕的是難以忍受的飢餓。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這隻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身軀,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他戰勝了這隻令他作嘔的病狼,咬死它並喝掉它的血。最終,他獲救了。讀完這本書,我被書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和驚人的生命力所感動。

淘金人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的呢?是他對生的渴望和對生命的不放棄。讓我感受到生命的偉大。人生路上有鮮花和掌聲,也有荊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對就能戰勝一切困難了。我是一個國小生,我在學習上常常被一些難題所嚇倒。碰到難題時,我自己不動腦筋往往是去問爸爸媽媽,也經常遭到爸爸媽媽的批評。我現在想想學習成績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對困難意志力。讀了《熱愛生命》後,淘金人頑強的毅立激勵著我,我以後遇到任何困難都要勇敢面對,決不放棄克服一切困難,成為勝利者。

讓我們擁抱生命,熱愛生命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5

前兩天看了一篇文章,是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淘金人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荒野裡,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讓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偉大,生命的偉大。

文中有一句話,至今讓我記憶猶新。“活著才是痛苦。”是啊,活著是痛苦的。一個學生,也許會覺得巨大的學習壓力是痛苦;一個大人,也許會覺得每天忙碌的工作是痛苦;一個老人,也許會覺得自己日益衰老的身體是痛苦。但是,當學生在學業上取得新的進步;當大人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就;當老人在愈益體會到生活的閒適,活著,還是痛苦的嗎?

快樂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人不可能永遠快樂,也不可能永遠痛苦。有一句很平常的話說得好: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據說老鷹活到40多歲時就會衰老,嘴會變彎爪子會老化,直至失去捕食能力而死亡。但只要它這時在懸崖峭壁上築巢,把爪子上的趾甲和身上的羽毛拔去,把已經不再鋒利的喙在岩石上磕下去,然後靜待新的有活力的趾甲羽毛和喙長出來,就可以重新在藍天中翱翔,得以重生。老鷹尚且如此,更何況人呢?試問,倘若老鷹忍受不了重生前的痛苦,它還能享受美好的藍天嗎?倘若淘金人放棄了生的追求,任由自己在空無人煙的大漠裡死去腐爛,他還有可能得到生的希望嗎?面對這些,苦痛又何嘗不美麗呢?

人生本就是一條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陽光鮮花和掌聲,更有雷電荊棘和打擊。微笑著穿過荊棘,才能看見深處的鮮花;坦然的面對雷電,才能沐浴溫暖的陽光。當一個學生在萬人競爭中脫穎而出時,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堅持了多少個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燈夜戰廢寢忘食?當一位運動員在千人拼搏中奪得桂冠時,你可曾瞭解,他努力奮鬥了多少個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訓練場上揮汗如雨風雨無阻?唯有經受住磨難打擊,才能迎來掌聲連連。人生,因為有痛,才快樂著。

讀完這篇文章,我彷彿看到通往成功路上的坎坷重重。但是,還有什麼可怕的呢?我深信,我將會在這些坎坷苦痛中品嚐到前所未有的快樂。

如今的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要盡情的綻放人生的輝煌。——尾記

讀《熱愛生命》有感6

一首《生命的歌唱》蕩氣迴腸。它唱出了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堅強。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繹的如此高亢。那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學習了蒙田的《熱愛生命》,你又有什麼收穫呢,今天特地給大家整理了讀蒙田《熱愛生命》有感,一起來看看吧!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於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短小精悍。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並不存在什麼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有感7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8

暑假裡,我讀了一本書,叫做《熱愛生命》,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這本書中收錄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墨西哥人》等許多傑克倫敦表現生命在極限狀態下不屈抗爭的作品,讀後令人感慨萬千。

傑克倫敦的作品多以歌頌生命為主題,《熱愛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說之一。這篇文章講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國經歷的幾天艱苦生活。他一路上風餐露宿,飢不擇食,寒不擇衣,還與野狼和棕熊進行了激烈的搏鬥,最終憑著頑強的毅力存活了下來。在《一塊牛排》一文中,逐漸衰老的拳擊手湯姆金在面對年輕氣盛的桑德爾時,並沒有屈服,而是利用戰術,不斷消耗他的體力,幾次將他打倒,卻因為體力不支而惜敗。《雪虎》一文中,一隻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來到人類世界,先後被不同的人撫養。然而這些人對待它的方式卻各不相同,有的對它很體貼,有的對它很冷酷。經歷過殘酷的現實後,它最終被一戶人家收留,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這本書中的人物有著不屈不撓的精神,從淘金者到湯姆金、從雪虎到利威拉,個個都是典型的不向命運低頭的“硬漢”。他們在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頑強掙扎,是我們每個人都無法比擬的。而這本書也告訴我們要時時刻刻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做一個生活的強者。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他一動不動地仰面躺著,現在,他能夠聽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著氣,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來愈近,總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經過了無窮的時間,但是他始終不動。它已經到了他耳邊。那條粗糙的幹舌頭正象砂紙一樣地磨擦著他的兩腮。他那兩隻手一下子伸了出來——或者,至少也是他憑著毅力要它們伸出來的。他的指頭彎得象鷹爪一樣,可是抓了個空。敏捷和準確是需要力氣的,他沒有這種力氣。

那隻狼的耐心真是可怕。這個人的耐心也一樣可怕。

這一天,有一半時間他一直躺著不動,盡力和昏迷鬥爭,等著那個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東西。有時候,疲倦的浪潮湧上來,淹沒了他,他會做起很長的夢;然而在整個過程中,不論醒著或是做夢,他都在等著那種喘息和那條粗糙的舌頭來舐他。

他並沒有聽到這種喘息,他只是從夢裡慢慢甦醒過來,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把牙齒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摸過來,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鐘之後,這個人已經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雖然還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臉已經緊緊地壓住了狼的咽喉,嘴裡已經滿是狼毛。半小時後,這個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裡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著意志硬灌下去的。後來,這個人翻了一個身,仰面睡著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讀後感)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

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為《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裡,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著: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國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抬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著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煉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