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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散文

吃過晚飯沒什麼事了,隨手開啟收音機,正巧是“葉雯故事會”欄目在播出,於是,我就聽到了兩個真實故事。

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散文

第一個故事:

一個母親打進電話,跟葉雯講了自己二十一歲的兒子與一女孩兒未婚先孕,家長髮現時已經五個多月,無法做人工流產。兩個人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卻花費十八萬塊錢舉辦了婚禮。那個母親翻過來倒過去地說了好多女孩兒和家人沒素質,比方說,在醫院等待女孩兒生孩子時,孃家人去了一大幫,在走廊裡大聲喧譁並不停地吸菸等,多次遭到醫院方的抗議而仍不長記性。當孩子生下後十九天,小兩口兒吵翻了,女的扔下孩子回孃家了,還說孩子是他們家的,愛要就要,不愛要撇了也和她無關。

我邊聽邊替那一味指責女方的男方母親臉紅。

主持人葉雯跟我不約而同,只聽她直言道:“你一再說人家的不是,有沒有考慮一下你兒子的毛病?”

沒想到那個母親一聽,不但不認賬,還繼續說道:“我兒子跟她搞物件時,去她們家,就在一個大炕上讓倆人挨著睡,大人都不管。”

葉雯:“你兒子多大了?二十一歲了,都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了,自己還不懂得負責?你發現女方懷孕了,不但不教訓你兒子,還稀裡糊塗讓他們倆結了不受法律保護的婚,你這做母親的和他都有問題。”

那個母親還在狡辯:“不是尋思都生米煮成熟飯了,就想讓他們好好過日子麼?”

葉雯:“你若不管教你兒子,以後,他還會犯同樣的錯誤的。”

那個母親哭哭啼啼道:“我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現在,這小孩兒就扔給我了,整天嘎嘎地叫喚,我可咋辦呢?”

葉雯:“咋辦?如果能拿出十八萬塊錢給女方的證據,可以走法律程式索回。同時,讓你兒子承擔起來,也可以主張讓女方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她也有義務。”

第二個故事:

一個二十五歲的女性說跟男朋友相處兩年了,他們一起在外地打工,女的先回家,男的還在打工處。快過年了,女的跟男的說自己手頭不寬綽,讓男的打過來兩千塊錢,幫他給雙方家長買些東西。男的起先說自己也沒多少錢了,而且,還得買回家的車票什麼的,暫時沒答應。女的就認為男的不信任她也不替她著想只為自己著想,還說男的前女友騙過他好幾千塊錢。最終卻又說男的拒絕後又答應給她打一千塊而被她回絕了,等等。

葉雯的觀點是:女的該理解一下男的,尤其是他曾經被前女友騙過,有些顧慮也不奇怪,更何況他經過思考後還答應了部分請求。女的說男友自私,女的不是也一直替自己著想麼?

我聽了這兩個故事的感覺是,兩個傾訴的人,都是一味認定自己滿身是理,才跟葉雯說,並不是怕自己認錯了什麼,而是想得到肯定罷了。正是會說的不如會聽的,只要稍微有點兒頭腦的,誰是誰非,已經瞭然於胸。

其實,他們在遇到那些矛盾的時候,根本沒有做到向自身來找原因,而是,專門找對方的毛病,就像黑老鴰落在黑豬的身上,只看到豬的黑,卻唯獨看不到自己的黑。

如果能夠反省檢點自己,及時改正缺點和不足,事態至少不會向壞的方向愈演愈烈。

第一個故事,可以想見以那個自以為是的母親為代表的`男方家,始終抱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來與女方家面對。以為,捏住了未婚先孕的短處,就可以拿住女方,卻偏偏遇到了不買賬的了。其實,作為男方家長,能夠說教一下自己的兒子,放低姿態,也不至於把女方逼回了孃家。那個出生十九天嬰兒的奶奶,還好意思哭呢?她完全是咎由自取。

第二個故事,二十五歲的女性,她若有那份孝心,錢多多花錢少少花,只要盡心盡力就夠了,對方的老人也不會不切實際地挑她的理。自己沒有錢卻還要硬撐門面地虛榮,結果,必然弄得別人和自己都不開心。談戀愛期間,又不是夫妻,不存在共同財產,當然,誰也沒有權力硬支配對方的錢財。一廂情願地對對方指手畫腳,那更是一種唯我獨尊的自私表現。即使男方真的自私,他們倆也是不相上下的。

總之,無論是誰都一樣,在處理問題時,只有首先檢查自己在矛盾中起了什麼作用,看看自己的責任多大,並從我做起,加以改正或彌補,才能夠化干戈為玉帛,否則,只能出現兩敗俱傷的後果。

做人要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