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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散文

丫丫是我一個遠房親戚的女兒,今年只有七歲多一點兒。丫丫長得很可愛,圓圓的小臉蛋兒粉嘟嘟的,眼睛大大的,眼仁兒黑黑的,眼白藍藍的,頗有點像希望工程公益廣告上的那個“大眼睛”。儘管用花朵來形容女孩兒已經很濫、很俗,但我的想象力實在有限,想不出更好的詞兒來形容丫丫,還是覺得丫丫就像個鮮嫩的花骨朵。

丫丫散文

丫丫很懂事,小嘴兒很甜,從小就經常說些讓人匪夷所思的大人話。比方說,論輩分她爸爸叫我叔叔,她就該叫我爺爺。在她三四歲的時候,他爸爸有次帶她來我家玩,讓她喊我爺爺、喊我妻子奶奶,她不情願,說:“爸爸騙人。”她爸爸就問她:“為啥這樣想?”她就指著我妻子說:“哪有這麼小的奶奶啊,她不就是個阿姨嗎?”逗得大家一通好笑。往後她再來我家的時候,依然管我和妻子叫叔叔、阿姨,我就逗她:“不是跟你說了嗎,要叫我們爺爺、奶奶,你怎麼還叫叔叔、阿姨啊?”她一本正經地答:“這樣叫顯得年輕啊!”逗得我和妻子哈哈大笑。

再比方說,有時她來我家玩,我們會送她個小玩具啥的,她往往會說:“我不能要,我爸爸說了,不能隨便要人家的東西。”我就說:“咱們是親戚,不算‘人家’的。”她答:“不算‘人家’怎麼不住在一起啊?不住在一起就是‘人家’。”在反覆勸說下,她不得不接受了,她會撲閃撲閃地眨著小眼睛,很認真地說:“我不能白要你的禮物,過幾天我會送你一件禮物,我要給你畫一張很好看的畫。”丫丫愛畫畫,她的畫經常受到幼兒園阿姨的表揚,所以,她認為自己的畫夠檔次,拿得出手。

丫丫長得招人憐愛,又乖巧懂事,見過她的人,沒有一個不喜歡她的,至於她的爸爸媽媽自然應當把她當做掌上明珠一般寵愛才對,但令人惋惜的是,丫丫從不到五歲就基本上等於沒有了媽媽。

丫丫的爸爸是個寡言少語的小公務員,家裡有啥事輕易不對外人講,我隱約感覺到,他同妻子的關係一般,因為他們兩口子很少像別人那樣出雙入對。他到我家來,妻子基本也不跟著,到後來,兩個人就離婚了,離得很平靜,沒有爭執吵鬧。至於離婚的原因,既非“小三兒”插足、紅杏出牆,也非家庭暴力、打鬧不休。我大約摸地聽說,他妻子是個極為要強之人,對他與世無爭、整天窩在家裡的習性很是看不慣,覺得他提拔得太慢,是個窩囊廢、沒出息的.男人。反覆督促不見悔改之後,兩人便勞燕分飛了。

離婚的時候,孩子判給了父親,連同他們住的那套蝸居,據說他堅持要孩子,他的妻子沒怎麼爭就順水推舟了。分手一年之後,他的妻子便擇木而棲另做他人之婦了。據他講,離婚都兩年多了,前妻從未來看過孩子,所以丫丫是基本上等於沒有了媽媽。都在一座城市裡住著,孩子又這麼可愛,當媽媽的怎麼就能如此冷漠,不來看看自己的女兒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丫丫不知道父母已經離了婚,就問爸爸,她爸爸告訴她,媽媽要出國了,要很久很久才能回來,丫丫就信了。辦完離婚手續後,媽媽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要走的時候,丫丫把自己的兩件小衣服塞進了媽媽的提包裡,媽媽不解,問丫丫是啥意思,丫丫就說:“你不是說我身上的奶味兒好聞嗎?你出國那麼多天,想我的時候,就聞聞我的衣服吧。”在丫丫她爸爸對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的眼睛都發潮了,很不好受。

丫丫很想念媽媽,隔幾天就問爸爸,媽媽是不是快要回來了。在幼兒園裡,別的小朋友都是爸爸媽媽輪著接送,丫丫也想讓媽媽接送自己幾回,丫丫的爸爸沒有別的辦法,只好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天真無邪的丫丫,說媽媽不久就會回來的。小孩子認死理兒,就追問不久到底是多少天,無奈之下,她爸爸只好說,只要丫丫好好聽話,等到上學的時候,媽媽就會回來了,聽了這話,丫丫便天天盼望著快快上學,還專心地畫了一些媽媽領著自己上學的畫兒。

好不容易盼到了上學的那一天,丫丫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了,因為媽媽並沒有像爸爸說的那樣如期回來接送她上學、放學。

沒有了見到媽媽的指望,可憐兼可愛的丫丫只好用畫畫來寄託自己的思念,在她住的那間小屋的牆壁上掛滿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關於媽媽與自己的圖畫。

見不到媽媽的丫丫就像缺少雨露滋潤的花朵,漸漸地暗淡發蔫了。與同齡人相比,她的眼神有了一些憂鬱,她的臉色多了些許落寞。本該天真活潑的她,與她的年齡極不相稱。有的人說,丫丫看起來是長大了,變得更懂事兒了,但我知道,事情其實不是這個樣子的。丫丫的神色似曾相識,我在不少缺乏母愛的孩子眼中都見到過。這不是什麼長大與成熟的眼神,而是一種心靈枯萎的跡象。

對幼小的孩子而言,世上並非只有媽媽好,而是爸爸媽媽一個也不能少。儘管她的爸爸對她就很親,但是,父愛縱使到了無微不至的程度,也無法代替母愛的作用。一顆長期缺乏母愛滋潤的幼小心靈,出現一些枯萎的徵兆,還好,在丫丫的心目中,媽媽這個聖潔的名稱還沒有被妖魔化嗎,這都是她父親的善心教化的結果。

清官難斷家務事,我不知道丫丫她媽媽的想法與動機,也無意去判斷她為人處事的善惡和對錯,我只是不能理解,作為一個女人怎麼能夠捨得拋下這麼可愛的女兒不管不問,有多大的事兒能比得上這濃濃的母女之情!再說了,都在一個地方生活著,又不是天涯相隔,怎麼就能狠心不來看一下自己的女兒?

人們常說,婚姻就像鞋子,鞋子穿在腳上,舒不舒服只有腳知道。在人們的思想大受禁錮時期,大家視離婚為大逆不道,畏之如虎狼。即使鞋子夾腳得到了無法行走之地步,也得硬忍著,輕易不敢擺脫那鞋子的束縛。這些年倡導個性自由,大膽追求個人幸福,事情似乎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如今這婚姻在一些人看來,還真就如同暴發戶對待鞋子一般,舊了、看不順眼了,乾脆就換掉了!

婚姻像鞋子,這個比喻真的蠻貼切,但是有一點我們不能忘記了,合適尺碼的新鞋子剛買回來,穿在腳上通常都會有些不適,穿一陣兒也就好了。也就是說,腳與鞋子之間存在一個磨合與相互適應的過程,一感覺不舒服就將鞋子扔掉的人,再怎麼有錢也註定是個敗家子,遲早會破落的!同樣,視婚姻如敝履,只顧自己的所謂幸福不肯遷就適應別人,也不顧孩子的感受或者傷害孩子的人,無論怎麼說都是個極端自私之人!

丫丫的經歷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為了心頭之肉的幸福快樂,適當約束一下或犧牲一點腳趾頭的舒適度,是應該的,也是很有必要的。說這話,我不怕被人看作是道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