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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今的氣質裡,藏著你讀過的書與愛過的人網路散文

01

你如今的氣質裡,藏著你讀過的書與愛過的人網路散文

看著大家都在刷科比的最後一役,我的思緒也如潮水,沉溺其中,奔湧上來的,都是閃亮的情懷。

什麼是情懷?在我看來,那是你所有的“一念執著”。

而與對科比的執念不同,我當年喜歡的,是和他同在湖人隊的奧尼爾。

那時國中,我在一所國際中學讀書,那裡採取全封閉式管理,每週末回家一次。當年最不願意做的事之一就是清晨跑早操,體力不行的我每次都很犯怵在操場這幾圈。直到有天,我遇到了隔壁班的他。

也不知那是怎樣奇特的一天,讓我一轉頭,就看到他乾淨明澈的笑容,彷彿一顆心都要陷進去了。腦子裡想了好幾秒,也不知道該怎樣迴應這樣的微笑。我緊張又裝作若無其事的向室友打聽他的班級和姓名,幾近周折才和他認識。

是不是國中那會兒,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歡高高瘦瘦,籃球打得好,笑容陽光的男生呢?

“你看NBA麼?”他問我。

“看啊,你喜歡哪隊?”

“森林狼,我喜歡加內特,他是個傳奇。”他笑著說。

“那,那你覺得除了加內特,還有誰比較厲害?”我故作鎮定地問。

“當然是奧尼爾啊,號稱大鯊魚。”

“好巧!我超喜歡奧尼爾。”那是我好多年來說得最心虛的一句話。

就這樣,他喜歡他的森林狼,我成了湖人的鐵粉,雖然此前沒接觸過,但我可以學。我主動去收集球隊的資料,熟悉比賽規則,也慢慢在會考的縫隙和他一場場的追球賽,而這一切的一切,只不過源於早操時他給我的那個燦爛的微笑。

情懷,是因為你喜歡,所以會喜歡著你的喜歡。

02

2002年的夏天,我愛上了韓日世界盃上的英格蘭7號——貝克漢姆。

與眾不同的髮型,俊朗的面孔,中場長傳,圓月彎刀,我用盡了所有美好去形容他。

可貴的是,他還那麼愛妻子,寵愛他們的兒子,對國家隊有擔當,對老東家曼聯有熱情。在我還不能理解透徹“完美”一詞的年代,他就是完美的。

那時,他就是“情懷”本身。他在哪個球隊效力,我便是哪個隊的擁護者。不知不覺,已經喜歡了十幾年。

為他每場比賽的出色發揮而欣喜若狂,也為球隊每一次的成敗而擔驚受怕。

之後才明白,既然熱愛,還談什麼成敗。

後來,傷病、飛鞋事件、退出英超,有很多質疑的聲音,說他不愛足球,那一刻我卻好想大聲告訴全世界:“你見過不愛足球的人帶著傷跑滿90分鐘比賽嗎?”

直到有天,他宣佈退役,永遠告別他深愛的綠茵場,那時《天下足球》製作了一期紀念他的節目,我從頭哭到尾。這一切終將逝去,“貝影”遠去亦永存。

不會再有第二個小貝,讓我瘋狂到對著電腦一下子三四個小時去收集整理他的海報,去查很多英文詞典然後戰戰兢兢給他寫下第一封信,去度日如年的盼他回信,去求出差的爸爸從英國帶回他的自傳。

可那是偶像啊,代表著一個時代,也是一段無法超越抑或重來的記憶。以後的以後,會有比他優秀的人,但那不是他。即使有另一個他,夜來幽夢忽還鄉,我們,也不會再有第二個青春去奉陪。

越長大越明白,不是哪個年齡段都經得起熬夜與嘶喊,癲狂與徹談。

也越長大越明白,有一種孤單,是彷彿自己獨自站在世界邊緣,沒有人懂。

情懷,往往與一段不可替代的記憶有關。時過境遷後回看,你依然說不清到底哪裡好,但是,除了他,誰都替代不了。

03

當時看作家汪曾祺的《文學回憶錄》,他寫早年膜拜沈從文,聽說他在西南聯大教書,便立志考到那裡,喃喃道:“聽這樣的課,穿一座城,也值得。”

我不曾理解這樣的做法,直到喜歡上陳奕迅的歌。

我一般第一遍聽他的歌,第二遍仔細把歌詞下載反覆看,背下來,再聽歌,如此迴圈往復,樂此不疲。那是,為了他的演唱會,何止穿一座城啊,跨過大半個中國都心甘情願。

而有生之年,和所愛之人去聽他的歌,成了我們幾個閨蜜共同的願望。

曾在文章裡寫過,“和對的人去看場喜歡的歌手的演唱會,並不是少年時代才有的輕狂與衝動,而是平凡生活中,一個需要偶爾燃起的熾烈而瘋狂的'夢想。”

想象和喜歡的人一起,走進場內,依偎望著頭頂滿目星光,聽舞臺中央的他款款唱著不朽愛情,道著人世風雨,執手相看,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如他所唱,“難離難捨想抱緊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也許Eason的想法也是如此,他用心唱過那麼多情歌,其實並不旨在在歌頌愛情的缺憾美。而是在提醒我們,“滿目山河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情懷,告訴我們珍惜的意義。

後來,歲月如水,我們多了些許剋制與隱忍,激情仍在,卻也慢慢接受那些生命中無力的事。

認同一句話,你如今的氣質裡,藏著你讀過的書,走過的路,與愛過的人。

小時候跟弟弟妹妹追著《哈利·波特》,那是隻屬於我們三個人的共同記憶。我們從書追到電影,每次都是三個人一起去買票手挽手進場觀看。後來弟弟參加大學聯考,妹妹畢業工作,我出了國,我們天各一方。有一次在紐約偶然看到美國郵局釋出的一套《哈利·波特》紀念版郵票,毫不猶豫的買了兩套帶給他們。不為別的,只為那些年,一起看書追劇的歲月。

那個大難不死的男孩,已經結婚生子,幸福的去生活與愛。愛了他那麼多年的我們,卻含著淚水,難以忘記他第一次到達九又四分之三站臺的日子。

其實,所謂“情懷”,不只是一種追憶的態度,更是因為在他們面前,我們能找回那個最勇敢的自己。別說什麼“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能和他們同呼吸共命運,是何等幸運的事。不會喝酒的年紀,我卻願半醉為詩,筆墨一時瀟灑;以笑當酒,情懷萬古風流。

那是屬於我們的史詩。哪怕此後萬籟俱寂,只要那時星光耀眼,便一生無憾。

我想,令一個人老去的,從不是年紀,而是你曾經堅守的信念與情懷。慢慢地,我們學會了妥協。幾番追逐之後,情懷遠遁心中。

那種感覺,彷彿你閉上眼睛,也能感受到那強烈的日照,亮晶晶的河面,在水裡玩球的小孩,岸上跳舞的成年人與震耳欲聾的音樂,驀然回首,自己也在其中。

我知道如今,“情懷”一詞有時被加上了商業的標籤變了味道,但我心底所渴望的,依然是最初那份最純粹而誠摯的執著。

有生之年,你們實實在在踏過我宇宙,別人如何能明白透。

那絕不只是只存剎那的驚鴻照影,而是一場我可以用來告訴自己,只要閉上眼睛,就不必醒來的夢。守著它,便守住了一份放在心裡的念想,此後以滄桑為飲,年華果腹,轉身,卻不是永遠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