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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文化手抄報內容

國樂、新音樂、中國音樂、中國傳統音樂的內涵和外延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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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音樂可分五類。我們在許多民樂CD中都可看到“國樂”二字,這“國樂”指的是從古代流傳下來,在近代又有所發展的屬於“國粹”的音樂,可見“國樂”的創作時間指的是古代;

“新音樂”指的是那些學習過西方音樂的人所寫的音樂,如學堂樂歌,可見新音樂的創作時間是在1840年鴉膏戰爭之後。

“中國音樂”則不僅指古代傳承下來的音樂,也指中國人按西方理論創作和改編的音樂。

“中國傳統音樂”是指中國人運用本民族固有方法、採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創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態特徵的音樂,不僅包括在歷史上產生、流傳至今的古代作品,還包括當代作品。可見,傳統音樂包括“國樂”但不包括“新音樂”,但它們都是“中國音樂”。

傳統音樂是我國民族音樂中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傳統音樂與新音樂的區別並不在於創作時音的先後,而是在於其表現形式及風格特徵。如二胡獨奏曲《二泉映月》、《漁舟唱晚》雖是近代音樂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屬中華民族所固有,所以也是傳統音樂。相反,學堂樂歌、鋼琴獨奏曲《牧童短笛》等因其音樂形態特徵借鑑了西方音樂,故不是傳統音樂。

傳統音樂的劃分最早見於中國音樂研究所編寫的《民族音樂概論》,分為五大類:歌曲、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和器樂,但大多院校在教學中把歌舞音樂併入民歌,於是就變成四大類:民歌、民族器樂、曲藝(即“說唱”)音樂、戲曲音樂。

實際上,“民族音樂”、“傳統音樂”和“民間音樂”又是三個不同的概念:“民族音樂”包括傳統音樂和新音樂;而“民間音樂”只是傳統音樂的一個類別。且我國的民族音樂是非常豐富的,除了民間音樂,還包括宮廷音樂、宗教音樂和文人音樂。

杜亞雄先生則將中國傳統音樂分類如下:民間音樂、文人音樂、宗教音樂、宮廷音樂;其中民間音樂包括民間歌曲、民間器樂、民間歌舞、戲曲音樂和說唱音樂;文人音樂包括古琴音樂、詩詞吟誦調、文人自度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