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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語文學業的評價方案

  一、評價目的

二年級語文學業的評價方案

對學生學業評價,突出二年級語文課程評價的整體性和綜合性,要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幾方面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素養,堅持採取“筆試與口試”相結合、分項測查和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學生的語文能力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價。本次語文學業評價,強調對學生語文學習情況進行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更注重用形成性評價促進學生語文能力的形成。

  二、評價的內容和方式

1.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以筆試為主,試題內容依據課標,緊扣教材,注重習慣,加強積累,發展能力,主要考查課標對學生本學期、本學年、本學段的識字寫字、閱讀、口語交際、習作、綜合性學習五大板塊掌握情況,反映國小各個階段對學生語文能力、語文素質的要求,形成知識結構層層遞進、能力發展螺旋式上升的監測體系。

具體說明:

(1)基礎知識

——識字與寫字考查,包括漢語拼音、識字和寫字三方面的內容,通過看拼音寫詞語、選讀音、選字填空等內容綜合考查學生在這三方面的積累和運用情況,同時注重對學生良好書寫習慣的考查。

——積累運用,一是考查課文中的四字詞語、讀讀背背中的成語、古詩詞、諺語、名言,以及要求背誦的課文、經典句段等;二是考查常用句型、典型句型、精彩語段等語言表達形式的積累、感悟、遷移和運用。

(2)閱讀理解

——課內閱讀,通過古詩、精彩語段等內容考查課文內容填空、語句意思、內容理解、情感體會等。

——課外閱讀,通過語音、字、詞、句、段內容的把握、情感體會等內容,考查學生的閱讀習慣和閱讀能力,特別是考查詞句理解、閱讀過程中對語言進行積累和運用的能力。

(3)習作表達

——口語交際,低年段結合教材和學生的生活實際,考查學生能夠表達完整、清楚、通順的能力;

——低年段寫話,結合教材和學生生活實際,考查學生能夠說完整、清楚、通順、連貫的話。

2.分項測查

分項測查學生的語文能力,是形成性評價的主要內容。測查以口試和筆試為主,側重學生語文基礎知識、語文基本能力和語文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學習能力等方面的測查。

具體包括語言積累和語言運用兩大板塊。

評價內容、評價要求及評價標準具體如下:

A.語言積累

(1)識字、寫字

以本冊教材生字表為測查內容,在要求會認和會寫的生字中,各隨機抽查50個生字。

二年級識字評價標準:

優:認讀正確90%,聲音洪亮,記5分;

良:認讀正確75%,聲音洪亮,記3分;

中:認讀正確60%,聲音洪亮,記2分;

待進步:認讀正確59%,記1分。

附:除本學期課本要求會認的'漢字以外,學生在閱讀過程中所增識的漢字能記錄並認讀,二年級100—150個,認讀基本正確,記鼓勵分2分,150個以上,認讀基本正確,記3分。

寫字方面:

優:書寫正確90%,字跡工整,書面整潔,記5分;

良:書寫75%,字跡工整,書面整潔,記3分;

中:書寫60%,字跡工整,書面整潔,記2分;

待進步:書寫59%,記1分。

(2)課文背誦和古詩文積累

以本學期教材要求背誦的篇目和《語文課程標準》推薦的課外優秀古詩文(分年級背完課標要求的70首古詩為測查內容,由任課教師擬出學生抽背目錄,對學生抽背目錄的五分之一進行測查。抽背課文篇數以教材要求為依據,二年級古詩文20首;

優:抽背正確90%課文、古詩文各記5分;

良:抽背正確75%課文、古詩文各記4分;

中:抽背正確60%課文、古詩文各記3分;

待進步:抽背正確59%課文、古詩文各記2分。(背正確30%以下各記1分)

(3)課內外閱讀

課內外閱讀,要求學生在閱讀的同時,在書上做批註,摘錄自己喜歡的優美詞句和段落,記錄生活中的語言、格言、故事等。根據課標對學生本學年的課外閱讀量要求,期末採取學生自評、小組評、家長評、教師評的方式,對學生的課內外閱讀筆記按要求進行等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