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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成語典故

莫須有成語典故1

莫須有成語典故

南宋的大奸臣秦檜(huì),為了實現他投降金兵、賣國求榮的主張,對抗金將領岳飛非常忌恨。在岳飛的抗金行動取得極大勝利之時,他用十二道金牌將岳飛調回京城臨安,並解除了他的兵權,降任樞密副使。

就這樣,秦檜還不死心,他知道岳飛是他投降賣國的一大障礙,要將岳飛整死才甘心。於是,不久之後他又藉口岳飛謀反,將岳飛與養子岳雲逮捕下獄。

岳飛光明磊落,胸懷坦蕩,當秦檜派人抓他時,他從容不迫地說:“皇天后土,可以證明我的忠心。”秦檜讓何鑄審問岳飛,岳飛撕開身上的衣裳,背上“精忠報國”四個大字深深地刻在肌膚之上。再一查所謂“謀反”根本沒有證據,何鑄也明白了岳飛是無辜的。聽說岳飛受到冤屈,很多官員紛紛出面保他。但奸相秦檜卻賊心不死,凡是出面保了岳飛的官員,不是被害死,就是被貶官調任。另一位也被解除了兵權的抗金名將韓世忠實在氣憤不平,就去質問秦檜有沒有岳飛謀反的`證據。秦檜吞吞吐吐地說:“這事也許是有的。”(原話為:“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憤怒地說:“就憑‘莫須有’三個字,怎能讓天下人心服!”

然而,秦檜就憑“莫須有”的罪名將民族英雄岳飛父子殺害,造成了天怒人怨的一大冤案,秦檜也因此成為萬人唾罵的千古罪人。

含義及用法:“莫須有”意為“也許有”或“恐怕有”。後人用“莫須有”指毫無根據的誣衊不實之詞。

莫須有成語典故2

【注音】mò xū yǒu

成語故事】南宋時期,岳飛率領岳家軍英勇抗擊金軍的侵略,所向披靡。金軍聞風喪膽,指使投誠的秦檜回南宋朝廷,離間岳飛君臣的關係。岳飛父子等被秦檜誣陷治罪,韓世忠心中不平,責問秦檜。秦檜說:“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典故】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宋史·岳飛傳》

【解釋】原意是也許有吧。後指憑空捏造。

【用法】作謂語、補語、定語;指憑空捏造誣陷

【相近詞】憑空捏造

反義詞】確鑿無疑

【成語造句】

等莫須有的罪名,備受摧殘。

為了一點莫須有的罪名,我不得不離開那相處過八九個月的地方了。

好在,這沒什麼關係,到了他能夠知道孫悟空是"莫須有"的當兒,也就會懂得猴子變人是什麼一回事了。

這就更為老虎加上了害獸的莫須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