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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謀而合的成語典故

謀: 商量。源自《三國志·魏志·張既傳》裴松之注引《魏略》:“今諸將不謀而同,似有天數。”事前沒有商量而彼此的意見行動卻完全相合。“不謀而合”語出晉·幹寶《搜神記》。

不謀而合的成語典故

三國時,孫權之女魯育公主被孫峻殺害。後來人們準備給魯育公主改葬,但當初下葬的墳墓已難於識別尋找。於是找來兩個女巫,讓她們分住兩個地方,各自施展法術尋訪公主的亡靈。不久,兩名女巫同時前來報告,說她們看見一位30多歲的婦女,來到某處一座墳上,雙手扶膝坐下,長長地噓氣嘆息,過不多久,就不見蹤影了。兩個女巫還講述了這個女人從頭到腳的'裝束打扮,曾經侍候過魯育公主的宮人一聽,知道這就是公主生前常穿的衣服。於是按照兩個女巫的指點,果然從墳裡挖出魯育公主的遺骨來。

《搜神記》敘述兩個女巫的話說:“二人之言,不謀而合。”即沒有經過預謀商量,講述的情形卻完全相合。

原指不經過商量而意見、想法一致。現多指彼此的思想、信念、見解、情趣等很自然地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