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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知識的萌芽大綱

在以採集和漁獵為生的舊石器時代,我們祖先已經對寒來暑往的變化、月亮的圓缺、動物活動的規律、植物生長和成熟的時間,逐漸有了一定的認識。新石器時代,社會經濟逐漸進入以農、牧生產為主的階段,人們更加需要掌握季節的變化規律,以便安排農事。我國古代的天文曆法知識就是在生產實踐的迫切需要中產生出來的。根據考古學和古文獻資料確切可知,新石器時代中期,我們祖先已開始觀測天象,並用以定方位、定時間、定季節了。

天文知識的萌芽

當時,人們已經有了一定的確定方位的方法。最早大概是很簡單地以日出處為東,日沒處為西。進一步的觀測使人們發現,一年內日出與日沒因時間而異,且有較大的變化,但每天日影最短時太陽的方位則是不變的,於是就把這時太陽的方位作為定南北方向的依據;其後就有了觀測一天內太陽的出沒方向,先定出東西,再定出南北的定位方法。

在農牧業發生的初期,人們是根據物候現象來掌握農牧的時節的。我們的祖先最早大約很重視對紅色亮星“大火”(心宿二)的觀測。傳說早在顓頊時代就有了“火正”的官,他專門負責觀測“大火”,根據其出沒來指導農業生產。後來曾有一段時間,由於氏族混戰,觀測中止,結果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到帝堯時設立羲和之官,恢復了火正的職責。據推算,約在公元前 2,400年左右,黃昏在東方地平線見到“大火”時,正是春分前後,即正是春播的時節,所以關於“火正”的傳說當是可信的。像這樣以觀測天象來確定四時季節的方法叫“觀象授時”。

古史還相傳黃帝時代已有了曆法。不過,近年有人認為,獲得考古資料印證的,還是關於帝堯時已有曆法的傳說。《尚書?堯典》中說,帝堯曾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到東、南、西、北四個地方去觀測天象,以編制曆法,向人們預報時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