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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燧字照鄰原文和翻譯

蕭燧傳出自宋史,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蕭燧字照鄰原文和翻譯,歡迎閱讀!

蕭燧字照鄰原文和翻譯

  蕭燧字照鄰原文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①漕臺,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試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國小教授。輪對②,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進起居郎。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於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時複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揉,風俗澆淳③,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嚐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出知嚴州。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④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十年,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蕭燧字照鄰翻譯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軍,宋代行政區劃名,此處應與府州同級,隸屬於路)。蕭燧生下來就聰穎異常,自小就能寫文章。紹興十八年,考中進士,成績列為優等(高第,考試成績列為優等)。被授予平江府觀察推官的官職(推官,掌管司法事務的官員)。當時秦檜主掌朝政,他的親信密告蕭燧,秋試時他一定會在漕司主持考試(漕臺,即漕司,又稱轉運司,是轉運使的官署。宋景佑年間,命各路轉運司類試現任官員的親戚,試法同州府解試,合格者參加省試,此後形成制度,即漕試。故漕司便有了主管考試的功能),蕭燧追問其中的緣故,那人說:“丞相有個兒子要參加科舉考試,想要把他託付給你。”蕭燧憤怒地說:“剛剛當官就敢欺騙自己的良心嗎!”秦檜對他懷恨在心,不久他就被調到秀州,到了那裡官員的定額已經滿了(員,官員的定額),蕭遂到府院就任,換了一個人漕闈任職(漕闈,漕試試場),秦熺果然中舉併名列前茅。孝宗初年,擔任諸王宮大國小教授。輪值策對時(輪對,宋代制度,又稱“輪當面對”,指官員輪值,上殿策對時政利弊),闡述“官位應當選擇合適的人才,不應當因人而選擇官位。”皇上很高興,撰寫了《用人論》賜給大臣。淳熙二年,升任起居郎。在此之前,監察御史有了缺額(察官,監察御史的別稱),朝中的議論大多屬意蕭燧,但因為他沒有在縣任職的經歷,於是任命他為左司諫。當時宦官甘昪之的朋友胡與可、都承旨王抃的堂叔王秬都在外擔任地方官(持節,本指使節持符節出行,後泛指在外擔任重要職位者),因為有所仗恃,不做好事(善狀,好的'事蹟),蕭燧上奏都罷免了他們。當時正在重新討論進攻北方的事,皇上拿這件事尋問蕭燧,蕭遂回答說:“如今有才德的人和無才德的人混雜在一起,風俗澆薄虛浮,兵力未強,財力未富,應當臥薪嚐膽以謀求國內太平安定。如果依仗經濟稍有寬裕,萌生驕傲之心,其後果就不是我所知道的了。”皇上說:“這是忠言啊。”蕭燧趁機諷勸皇上嚴肅法令制度,包容正直的言論;親近君子,疏遠小人;親信有功可以賞賜財物,不可賦予權力。皇上都很讚許並採納了他的建議。出任嚴州知州。嚴州土地狹小財物匱乏,蕭燧剛到任的時候,公家的錢不滿三千串,蕭燧勤儉理政,使財用豐足。兩年之間,用盈餘填補拖欠,各地都感到寬鬆。皇上正在嚴格限制職務升遷(靳,吝惜),沒有功勞不給職位,下詔說蕭燧治理郡縣有功,任命為敷文閣待制,調任婺州知州。嚴州父老攔住道路,蕭燧幾乎不能動身上路,送他出境的人數以千計。婺州與嚴州相鄰,人們都熟知他的法規教令,不費什麼辛苦就治理得很好。有一年鬧旱災,浙西常平司請求從婺州調糧食到嚴州,蕭燧對他說:“東西兩州不屬同路(路,宋代行政單位,相當於現在的省),按理說不應當給糧食,但哪裡忍心對於原管轄地區坐視不救呢?”為他們向朝廷請示,開啟太倉的糧食賑濟嚴州百姓。熙寧八年,召回朝廷,蕭燧說:“江、浙連續兩年遭受水旱災害,希望下詔徵求意見,再命令諸司對郡縣徵收財賦時要靈活變通(通融,變通辦法,給人方便),不要只是一味催促逼迫。”熙寧十年,上書說廣西諸郡的百姓身受丁錢之害。建議大多得以施行。慶典時推布恩澤(沛澤,盛大的恩澤),丁錢減免一半,也是從蕭燧發起的。紹熙四年去世,時年七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