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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聽課評課制度 規章制度

教師聽課評課制度 規章制度

  為使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教師多聽課,博彩眾家之長,形成互相學習、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圍,進而提高教師業務水平,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聽課數量:
  每位教師每學期聽課至少20節,校級幹部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
  二、聽課型別:
  1、隨堂聽課:學校行政、中層、教研組長等事先不打招呼隨時進課堂聽課。
  2、預約聽課:學校行政管理人員、老師同伴與有關教師及學生家長預約,確定聽課時間、教學內容及形式等,進行聽課、評課。
  3、教師自報聽課:由教師個人提出申報,邀請學校領導、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學方法。
  4、教研活動聽課:根據期初制訂的教研組活動安排,由教研組長召集組員圍繞主題有準備地進教室聽課。
  5、公開課聽課:鎮、校統一組織的研討課、展示課、評比課等。
  三、聽課要求:
  1、聽課前應瞭解執教老師的教學內容,帶著問題做好聽課前的準備。
  2、聽課教師按時進入教室,坐在後排聽課,聽課過程不評論,聽課中途不離場。
  3、聽課過程要有記錄:標明日期、授課人、班級、課題;有重點地記錄下教學過程;撰寫教學建議和總體評價意見。
  4、班主任儘可能多聽本班課,以全面瞭解班級學生學習情況;任課老師以本學科為主,鼓勵跨學科聽課,借鑑其他學科教師的長處。
  5、聽課後要及時與執教老師交換意見。
  四、評課要求:
  1、評教學理念:依據課堂教學過程與二期課改理念,評議教學理念在課堂教學中的體現。
  2、評教材處理:評議教材體系及知識體系是否把握準確、教學重點是否突出、難點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當等。
  3、評教法運用:評議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運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學生年齡特點、是否有利於學生能力的培養、是否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
  4、評學法指導:評議老師在課堂教學中對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情況。
  5、評教學過程:評議教師在教學活動組織中,教學環節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學組織形式是否科學、教學整體結構是否嚴謹、教學節奏是否得當等。
  6、評教學效果:評議教學內容的完成程度、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維的發展程度等。
  五、檢查與考核:
  1、學期結束前一週,每位教師聽課記錄本交教導處,由教導處安排專人檢查教師校內外聽課數量、聽課記錄情況、評課建議、總體評價意見
  2、聽課、評課作為教師專業發展的專案之一,列入學期教師績效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