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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愛國衛生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市政府愛國衛生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2012年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要緊緊圍繞市委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以建立全國一流城鄉環境質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為目標,大力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突出抓好社群院落環境治理、“國家衛生城市”成果鞏固、農村改水改廁、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災後農民集中居住區環境治理等工作,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努力開創愛國衛生工作新局面,為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作出貢獻。
一、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一)提升中心城區和近郊縣(區)人居環境質量。結合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七進”活動,以實施“五十百千”示範工程、建立“星級院落”為抓手,以目標管理和行政效能問責為保障,堅持分類指導,推廣社群院落居民自治管理和物業管理模式,落實宣傳發動、培訓指導、督導檢查等措施,進一步深化社群院落環境治理工作,院落環境衛生複查合格率和“星級院落”鞏固達標率達90%,實施居民自治管理和物業管理的院落覆蓋面增加10%。整治鐵路沿線和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切實消除衛生死角。做好街面規範經營、市容秩序維護等工作,提升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二)加強遠郊縣(市)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繼續加大對純居民院落、困難企事業單位院落等區域的治理力度,進一步完善院落基礎衛生設施,實行全方位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運,院落環境衛生複查合格率和“星級院落”鞏固達標率達85%。加強各類市政、環衛設施的日常維護,加快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
(三)繼續開展場鎮環境綜合治理。以衛生建立為抓手,整治場鎮“髒、亂、差”現象,搞好環境綠化、美化、亮化,做到街面整潔、市場歸區、攤點歸位、道路通暢。
(四)切實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按照“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的標準,擴大垃圾收運“組收、村集、鎮運、縣處置”的覆蓋面,開展清垃圾、清汙水、清汙泥、清雜物的“四清”活動,大力推行“改水、改廁、改廚、改圈”,進一步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立足長效管理,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
2012年,省愛衛會將對我市“國家衛生城市”鞏固工作進行暗訪檢查,中心城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照新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職責,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綜合治理、整體推進”的原則,抓好以下工作:
(五)全面強化城市管理。突出抓好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整治,從嚴整治出攤佔道、亂貼亂畫等問題,強化戶外廣告和店牌店招設定管理。嚴格整治城鄉違法建設,堅決拆除違章建築。嚴格道路交通管理,規範路面行停秩序。群眾對市容環境衛生狀況滿意率不小於90%。
(六)全面優化城市生態。加快“園在城中”建設步伐,大力實施破牆透綠和立體綠化,建好城區生態型道路,抓好道路、河道綠化。加快鳳凰山等城市森林公園建設,新增綠地面積570公頃,抓好繞城高速生態帶等生態屏障建設。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大於36%,綠地率大於31%。
(七)深化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治理。強化建設工地、運渣車、機動車尾氣綜合整治,深入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性工程建設和日常監管,強化中小河流域和農村面源汙染治理,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15天,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不小於96%。
(八)加大農貿市場整治力度。按照“三化”(設施標準化、管理制度化、服務規範化)建設要求,進一步完善市場基礎設施,加強市場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周邊秩序管理,鞏固提升農貿市場升級達標整治成果。
(九)加強“五小”行業規範化管理。加大對小餐飲、小美容美髮、小旅館、小歌舞廳、小浴室等“五小”行業的執法監督力度,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衛生措施,完善“三防”設施,加強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健全“五小”行業管理機制。
三、以改水改廁改環境為重點,推動農村愛國衛生工作深入開展
(十)實施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農村改廁專案。全面完成專案任務,青白江區、邛崍市、雙流縣、郫縣、大邑縣、蒲江縣要落實配套資金,做好專案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宣傳發動工作,2012年9月底前完成8500戶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各郊區(市)縣要做好2012年專案前期準備工作,2012年內啟動專案實施。
(十一)加快農村改水改廁程序。各郊區(市)縣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加大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新建和改造力度,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健全飲水水質監測網路,2012年內解決3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建農房無害化衛生廁所率達100%。都江堰市完成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地震災區水與環境衛生”專案(100戶衛生廁所)建設。
(十二)開展災後農民集中居住區“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活動。集中整治居住區環境衛生,開展個人衛生指導和健康教育活動,2012年底,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縣災後農民集中居住區環境衛生達標率達90%,“星級集中居住區”建成掛牌率達50%,農民基本衛生知識知曉率達60%,農民衛生行為形成率達50%,初步實現災後農民集中居住區衛生設施完善、生活環境整潔、農民個人衛生良好。
四、以衛生建立為載體,不斷提升城鄉衛生水平
(十三)鞏固發展省級衛生縣城成果。各郊區(市)縣要突出抓好社群院落、農貿市場以及“五小”行業等的常態管理工作,鞏固發展省級衛生縣城成果。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等區(市)縣要創造條件,積極爭創國家衛生縣城。
(十四)推進衛生村鎮建立和鞏固工作。各郊區(市)縣要加快鄉村道路、給排水、垃圾儲運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鎮容鎮貌和村容村貌整治,積極開展衛生村鎮建立工作。力爭全市建立省級衛生村14個、市級衛生鎮3個、市級衛生村28個。對已建成的15個省、市級衛生鎮進行暗訪複評。
(十五)繼續開展衛生先進單位、無吸菸單位等建立活動。各區(市)縣要利用4月愛國衛生月和重大節假日活動等契機,組織動員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建立一批愛國衛生紅旗單位、衛生先進單位、無吸菸單位。
五、結合重大疾病防治,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六)堅持開展以滅鼠為重點的“除四害”活動。按照“群眾動手、科學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社會監督”的原則,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開展“四害”孳生地治理,將“四害”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
(十七)加強病媒生物監測工作。各區(市)縣要建立完善病媒生物監測體系,落實監測人員、監測經費,各級疾控中心要按照《成都市病媒生物監測方案》的要求,加強“除四害”技術指導,開展病媒生物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