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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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紅荔觀後感800字

《南平紅荔》是由董玲執導,鄔君梅等人主演的主旋律劇情電影。該片全面塑造詹紅荔法官傾心幫扶挽救失足少年等生動感人的事蹟,展現新時期法官的精神風貌。影片主人公詹紅荔(鄔君梅 飾),從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審判庭工作10多年間,所審結的500多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成功感化幫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個瀕臨破碎的家庭。

南平紅荔觀後感800字

  南平紅荔觀後感800字(一)

影片中,無論是被害少年母親的哭訴,還是犯罪少年父母的懺悔,都會深深刺痛觀看者的神經。影片中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懵懂少年,那些意外夭折的年輕生命,會讓每一個觀眾感到惋惜和心痛!劇中所有人物,無論是法官還是百姓,無論是被害人還是被告人,都有一顆向善的心。這體現了創作者的積極心態:向觀眾傳達正能量,帶來對真善美的追求和期盼。

電影裡的詹紅荔,是一個真實的人,面對別人的不幸或誤解,也會難過委屈,甚至流下眼淚;她是一個善良的人,始終以悲憫眼光對待失足少年及其家人,力所能及地給他們以安慰和幫助;同時,她也是一名充滿理性的少年審判庭法官,除了憐憫與疼愛,她更會冷靜地運用法律手段去關照失足孩子的未來。

何剛、李成龍、方超3個失足少年的不同命運構成了影片的核心故事。懵懂無知的何剛在多方愛心澆灌下積極接受改造;憂鬱內向的李成龍出獄之後沒有被人接納,再次鋃鐺入獄;一心向上的`方超最終無法忍受別人的歧視,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3個孩子的不同命運讓人感嘆不已,讓我們情不自禁地跟隨著他們,牽掛著他們,或喜、或悲、或嘆。

短短90分鐘內,不同的故事和不同人物的命運得到充分的展示。影片結尾,交代了新刑訴法中引入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這“畫龍點睛”地展現出一名基層法官以自己的司法實踐推動國家立法程序的勇氣與努力,觀看完這部影片後,有些同學因感動而流下了熾熱的淚水。是啊,這種情節,這種故事,怎能不讓我們感動和感嘆!

  南平紅荔觀後感800字(二)

江南法院組織各庭室幹警觀看了電影《南平紅荔》,電影以主人公詹紅荔積極探索實踐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為主線,生動地再現了詹紅荔對失足少年傾注母親般的真情大愛。

電影由女主角鄔君梅塑造的詹紅荔形象,濃縮了她身為女人、法官、母親、妻子等多種身份背後,所做的平凡與不凡的事。故事圍繞著三個失足少年在家庭、學校和社會中不同的命運,揭示青少年不同的犯罪原因和走向自新的歷程。影片中三個少年的經歷以及存在的生理、心理特點在當今青少年中普遍存在,比如: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衝動、對新事物好奇等。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面對的是一個更具有誘惑力的社會,家長、學校甚至全社會都有責任有義務正確的引導青少年走向正途。而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未成年人的名譽,促進其儘快迴歸社會,並免受因已經接受過懲罰的犯罪行為再次受到社會的歧視和排擠。因此為消除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記錄的不利後果所提及的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刑事訴訟法在未成年人犯罪領域的一次重要進步。

詹紅荔常說,少年審判,懲罰不是目的,關鍵在引導他們真誠悔過,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多年來,詹紅荔將少年審判工作不斷向庭前、庭後和庭外延伸,挽救了眾多失足少年,化解了眾多社會矛盾;她走進社群、學校、看守所,凝聚社會力量,創新法制教育模式。“三三九不工作法”和“呼籲建立未成年人輕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傾注的不僅是一個法官的責任和愛心,更是彰顯人性“善”與“美”的靈魂。

正如詹紅荔所說的那樣,少年犯罪案件,牽動著的不是一個家庭,而是幾代人,甚至是一個社會群體。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感化、挽救,是全社會的問題,與影片中出現的“糖橋”一樣,不僅僅是法律工作者,我們更多的人有責任和義務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幫助千千萬萬失足少年跨越障礙的通道。

電影內容真實,情節感人,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我觀看後深受感動,尤其是主人公無私奉獻、兢兢業業和勇於創新的精神品質,激勵並鼓舞著我前行。我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牢牢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檢查自身不足,提高工作標準,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務實的工作作風做好本職工作。

  南平紅荔觀後感800字(三)

“善”是一種胸懷、一種品質、一種人格傾向,一種人性追求和理想。“美”是一個人所追求、所向往的境界,也是人類社會的理想境界。有了美,個體才顯得豐富、優秀,有了美,人生才會充滿幸福、快樂,有了美,社會才會和平、穩定。影片《南平紅荔》中的詹紅荔,用愛心去溫暖、用真誠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動去挽救,走出了一條運用司法程式,全方位、多層次地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特色審判之路,她給予失足孩子勝於母愛的一種催人向上的特殊大愛,完美詮釋了人性之中的“善”與“美”。

司法是社會最後一道防線,法官身上肩負了眾多的社會責任和當事人的企盼。作為福建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詹紅荔摸索、總結出一套符合少年審判規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個不開庭:對關鍵問題沒有梳理清楚的,不開庭;對被告人成長背景沒有調查清楚的,不開庭;被告人對犯罪危害沒有足夠認識的,不開庭。其次,是庭中的三個不輕易:被告人沒有真誠悔過的,不輕易下判;被害方沒有得到精神撫慰,達不成和解的,不輕易下判;可以判非監禁刑,但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第三,是庭後的三個不鬆手:入監後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鬆手;迴歸社會的問題沒有妥善解決的,不鬆手;發出的司法建議沒有落實的,不鬆手。

方超之死堅定了詹紅荔呼籲建立未成年人輕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決心。在詹紅荔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和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影片中也體現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審判何剛的法庭上,因何剛父母沒有到庭而延期,為了何剛的案子,詹紅荔前後18次穿梭在那個寧靜的小山村;李成龍出獄後,不被社會和學校接受,天天泡網咖,最終又走上了犯罪道路,詹紅荔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發自內心的希望李成龍重新做人,多次找到學校校長溝通,幫李成龍辦休學、辦轉學。而方超跳樓結束生命,是整個影片的一個劇烈的伏筆,出獄後的方超決心重新做人,並憧憬美好的未來,但是任憑他怎樣的努力,也沒人相信他,即便遠走他鄉也一直甩不掉偷竊的帽子,沒人肯給他公平的機會。從十六樓上跳下去的方超一定想不明白,為什麼社會告訴我們有錯就改還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會了,而社會卻又不認賬了?未能挽留住方超的生命,讓詹紅荔痛徹心扉,同時也讓她明白一個人的力量只是根纖細的線,終究拉不過社會這把鋒利的大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