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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5篇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瘋羊血頂兒》有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5篇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

這週五我從班級借了一本叫《瘋羊血頂兒》的書,回到家我就看了起來。這本書講的是 : 一隻剛出生便看到自己母親死去的小盤羊 — 血頂兒,長大後,一心想替母親報仇。可是它們盤羊身上沒有任何可以拿來做武器的東西,唯獨那對繞著大大花結的角可以利用一下。於是,血頂兒就把自己小角放進被電劈成兩半的石縫中定型。終於,血頂兒長大了,雙角也硬化了,和別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雙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後來,黑母狼一次次的闖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頂兒的兩把 “ 利劍 ” 趕走。血頂兒被視為了羊群的福星。

但,頭羊繞花鼎依舊認為它是頭瘋羊:血頂兒怎麼能違反自然規律呢?這是偶然,羊始終是狼的食物,狼吃一隻羊,羊生下許多小羊,這是自然規律!它相信這種情況不久後就會消失。

本來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於頭羊繞花鼎的干涉,讓血頂兒葬身狼腹!血頂兒的目的只是為了報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進懸崖,讓羊群的死神消失。可,頭羊繞花鼎不相信它,它沒有對血頂兒的信任,沒有對血頂兒的瞭解,只有對黑母狼的恐懼,它為了逃離,利用母羊金薔薇的母性與同情,讓金薔薇與羊群逃離並不提醒血頂兒。 血頂兒卻認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幫我守著黑狼呢,我不用擔心,也可以睡一會了。黑狼抓住了機會,用了最後一絲力氣,將熟睡中的血頂兒推下了懸崖。

讀完這本書讓我覺得,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人類,反而要向動物學習。學習動物,無論在怎樣的境遇,總會努力給自己闖出一條出路,看似柔弱的動物,其實有時候也十分偉大!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2

它是一頭瘋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場面。它名為血頂兒,它是否能違背自然規律,改寫狼吃羊的歷史篇章?

這本書主要描述了:血頂兒一出生,母親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為母親報仇,因此,空閒時間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陽,而是練習格鬥動作,為了報仇,它甚至把羊角變成羊羊討厭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異類,也曾一度是過英雄;它是羊群的保護傘,最終卻被拋棄。沒錯,血頂兒曾經擊退過它的殺母仇狼——黑母狼,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從那以後,羊群才視它為英雄,視它為保護傘。可誰又能想到,眼看血頂兒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時,羊群卻留血頂兒獨自作戰。它們賭不起,它們不相信血頂兒一定能夠勝利。最終,黑母狼勝了。羊群再也沒有了名為血頂兒的那頭瘋羊。

羊群為什麼不能相信血頂兒?血頂兒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為什麼要拋棄自己,明明再堅持一下就勝利了啊?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後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覺一樣,都是背叛的感覺。這就像我們常說的一句話“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對方心裡在想什麼。

血頂兒死了,它最終也沒能改寫狼吃羊的歷史篇章,也沒能給母親報仇。與其說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說它是死在了對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們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東西,也是最不能輕易相信的東西。通往實現夢想的路的確很美好,可卻不要讓一塊名為“背叛”的石頭成為你實現夢想路上的絆腳石。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3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有人愛看《十萬個為什麼》,有人愛看《格林童話》……而我喜歡看沈石溪的《瘋羊血頂兒》。

《瘋羊血頂兒》講述了三個故事,分別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瘋羊血頂兒》,個個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講述了一個老猴王,因嘴角邊長了一些白點,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個考察隊來到了這兒。他們看見一隻叫黑披風的猴子沒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給麻子猴王吃,違反了規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風打了起來。經過幾次打鬥,麻子猴王被打傷了,但它還是堅持戰鬥。厄運並沒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裡,漸漸沉了下去。皇后見狀也跟著跳了下去。從這個故事中,我體會到了麻子猴王堅持不懈、勇於面對挑戰的精神,也體會到了皇后願與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講述了犛牛艾蒂和我,還有她的牛犢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陣風颳過,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滾了下去,摔在了石頭上死了。艾蒂一直守護在花面仔旁邊,轉眼間黑牛變成了白牛。沒辦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從這個故事中,我體會到了艾蒂無私奉獻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媽媽。

《瘋羊血頂兒》講述了血頂兒的媽媽被黑母狼吃了。為了報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殺死了。黑母狼也很氣憤,與血頂兒打了起來。最終,血頂兒被打死了。其實生活中應該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愛,這樣大家才能和睦相處。

《瘋羊血頂兒》是沈石溪的.一部動物小說。我非常喜歡沈石溪的小說,因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豐富,把動物寫得跟人一樣有精神。看得出來,沈石溪是一個有毅力、熱愛動物的作家。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4

大自然中的食物鏈我在暑假買了一本關於野生動物的書——《瘋羊血頂兒》。它是由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所寫的。我帶著好奇打開了這本書,急迫地想知道這裡面說了什麼。由於血頂兒降臨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親“猴戲”遇害的血腥場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連行為也古怪——作為衡量奧古斯盤群羊中的一隻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頭上那對角是是否盤得圓潤,盤得花哨。可以說在奧古斯盤羊群裡,無論是頭羊還是草羊,不分高低貴賤,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頭上那對巨大的盤成圓形的角視為榮幸和驕傲。誰也沒想過要去改變形狀。可血頂兒卻把自己本應該盤成花結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狀。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為母親報仇。歷經種種磨難,血頂兒報著自我犧牲的態度跳進了有毒的荊棘叢中,只為了把黑母狼消滅。明明勝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於其餘羊群的背信棄義,血頂兒最後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後,我不禁感到遺憾,同時又感到憤怒,要我說,瘋羊血頂兒一點也不瘋,他是一頭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頭讓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為羊與狼,永遠都是弱與強的關係,狼可以輕而易舉把羊殺了,而羊呢?羊生下來似乎是被狼主宰的。書中的.最後一句話說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軌道,這是任何羊都變不了的。”生活沒有細細的框條,它只有碩大的軌道,你當然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卻不能改變生活。還有食物鏈,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為它的食物,我們人不也吃雞吃鴨嗎?正如《武林外傳》中所說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鏈中的一環。”因此我們更應該遵循生活的規律,不是嗎?再說那隻倒黴的血頂兒,它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它根本無法改變所有羊的命運,即使最後它殺了狼,勝利了,又能怎樣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樣的。弱肉強食,本來就是天理呀!儘管血頂兒不甘示弱,但羊種群體是弱勢的,因此必須得遵守生活法則,才能讓種族繁衍下去。小說終歸是小說,結局總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不過《瘋羊血頂兒》雖說是動物小說,但從這些動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5

有這樣一隻羊,被羊群視為瘋羊,卻處處為羊群著想;有這樣一隻羊,為了消滅母狼,甘願與狼同歸於盡,有這樣一隻羊,為了給母親報仇,甘願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願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頂兒。——題記

暑假,當我翻開這本沈石溪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時,就被這撲朔迷離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親為了救它,犧牲了自己,剛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禮,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個深深的恐懼。它決心為母親報仇,它不甘心做一隻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對抗母狼,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後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頂兒。

血頂兒傻嗎?為什麼要把羊角弄直?那還是盤羊嗎?為什麼要和狼鬥?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處處為羊群著想,那次沒有它,羊群能逃脫嗎?那次沒有它,滾雪球它們不知還要頂死幾頭羊它和狼鬥純粹為了羊群的後代著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捨己為人的勇敢者!

血頂兒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麼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媽媽去五馬街買衣服。走著走著,突然,一個青年朝我飛奔而來,只見他手裡握著一個皮包,滿頭大汗,奪路而逃,原來他是個搶包的'!後面跑出一個婦女,淚流滿面,大喊搶劫!旁邊的人就當沒聽見,不理不睬,有的在圍觀,有的議論紛紛,有的更是當沒看見,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見他跑來,就馬上走開了,卻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這時,一個保安追了上去,趕上了他,和他廝打起來,旁邊沒有人幫忙,大家一鬨而散。保安拉著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卻被反踢幾腳,歹徒從地上站狼狽地起來,掐著保安的脖子,罵他多管閒事,保安馬上用腳撩倒他,握緊他的手,想把包拉過來,保安扭過頭來,對圍觀的人說:快打110!大家都猶豫不決,婦女掏出手機打了110。歹徒一聽110,急了,用腳使勁踹保安的頭,保安被踹得連連後退,打了個趔趄。當警察趕到現場時,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婦女感激極了,連連說謝謝。我問媽媽:圍觀的人怎麼這麼膽小?打個110也不敢?媽媽說:他們都怕惹禍上身,遭到報復,那個保安是勇敢的!我在這裡呼籲大家,該出手時就出手,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彙集你我之力,創造幸福生活,不能讓犯罪分子猖狂!雖然保安沒抓到歹徒,更沒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時又有誰敢衝上去幫忙?

勇敢是光榮的,就像血頂兒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樣;勇敢是可敬的,只在於你是否勇敢,不在於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學習吧!他們是生活的先行者!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6

看了沈石溪伯伯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血頂兒是一隻盤公羊,為什麼叫“瘋羊”呢?因為它把盤羊引以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樣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飲血的食肉獸也不逃,不但不逃跑,還在原地“咩咩”地叫著,似乎怕凶猛的食肉獸發現不到它!“自殺還要打廣告?”沈伯伯這句話說得很不錯,瘋了喲,徹底瘋了。讀到這裡,我對血頂兒這近乎瘋狂的舉動感到無比地震驚和好奇。

原來,血頂兒的媽媽叫猴戲,在剛剛產下血頂兒的時候,被陰險狡詐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個小時,過了半個小時小羊就可以撒開四蹄與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撲上來了。

哎……造孽喲!

猴戲為了讓血頂兒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歸於盡,為了拖延時間,猴戲把嬌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邊送,讓黑母狼解決自己。這一小部分時間足以讓剛剛出生的小羊度過幼稚期,當黑母狼解決完猴戲,再次把凶惡的目光投在血頂兒的身上時,血頂兒已經跑遠了。母愛的力量真是偉大,為了讓自己的寶寶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辭。

血頂兒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復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燒著,一次偶然的機會,它發現了黑母狼的三隻狼崽。而這時,黑母狼又出去打獵,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復仇機會啊!血頂兒絕不會讓它們從眼底下溜走,血頂兒用利角捅死了三隻狼崽。

讀著讀著,淚水早已模糊我的雙眼,猴戲為了保護幼兒而犧牲自己的偉大壯舉深深地感動了我,血頂兒為了復仇,不顧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無比敬佩,連動物都有“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感恩之心,作為“高階動物”的人類,有什麼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7

有這樣一隻羊,被羊群視為瘋羊,卻處處為羊群著想;有這樣一隻羊,為了消滅母狼,甘願與狼同歸於盡,有這樣一隻羊,為了給母親報仇,甘願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願把羊犄弄直……它就是血頂兒。——題記

暑假,當我翻開這本沈石溪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時,就被這撲朔迷離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親為了救它,犧牲了自己,剛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禮,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個深深的恐懼。它決心為母親報仇,它不甘心做一隻懦弱的小羊。因此它把羊犄弄直對抗母狼,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後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頂兒。

血頂兒傻嗎?為什麼要把羊犄弄直?那還算盤羊嗎?為什麼要和狼鬥?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處處為羊群著想,那次沒有它,羊群能逃脫嗎?那次沒有它,滾雪球它們不知還要頂死幾頭羊……它和狼鬥純粹為了羊群的後代著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捨己為人的勇敢者!

血頂兒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麼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媽媽去五馬街買衣裳。走著走著,突然,一個青年朝我飛奔而來,只見他手裡握著一個皮包,滿頭大汗,奪路而逃,原來他是個搶包的!後面跑出一個婦女,淚流滿面,大喊搶劫!旁邊的人就當沒聽見,不理不睬,有的在圍觀,有的議論紛紛,有的更是當沒看見,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見他跑來,就馬上走開了,卻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這時,一個保安追了上去,趕上了他,和他廝打起來,旁邊沒有人幫忙,大家一鬨而散。保安拉著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卻被反踢幾腳,歹徒從地上站狼狽地起來,掐著保安的脖子,罵他多管閒事,保安馬上用腳撩倒他,握緊他的手,想把包拉過來,保安扭過頭來,對圍觀的.人說:“快打110!”大家都猶豫不決,婦女掏出手機打了110。歹徒一聽110,急了,用腳使勁踹保安的頭,保安被踹得連連後退,打了個趔趄。當警察趕到現場時,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婦女感激極了,連連說謝謝。我問媽媽:“圍觀的人怎麼這麼膽小?打個110也不敢?”媽媽說:“他們都怕惹禍上身,遭到報復,那個保安是勇敢的!”我在這裡呼籲大家,該出手時就出手,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彙集你我之力,創造幸福生活,不能讓犯罪分子猖狂!雖然保安沒抓到歹徒,更沒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時又有誰敢衝上去幫忙?

勇敢是光榮的,就像血頂兒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樣;勇敢是可敬的,只在於你是否勇敢,不在於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學習吧!他們是生活的先行者!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8

這本書主要寫一頭盤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與狼搏殺,替母狼猴戲復仇,就在它即將成功時,羊群拋棄了它,始得它變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軌道,這是任何生物改變不了的。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實,血頂兒之所以想殺死黑母狼,完全是因為“鑄定式記憶”,在它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戲被黑母狼吃的場面,所不同的是,他還看到了弱肉強食的無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還看到了虛弱無助的母親為救它而甘願葬身於狼腹!

是的,羊是動物界被捕的物件,為母復仇,好想貌似是件光榮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敗狼,這是從以前就是這樣的,任何羊都是被捕物件,怎麼能違反呢?但是後來,它屢屢戰勝狼,成為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為它戰勝狼而感到興奮!它成功了!它打敗狼了!它能保衛羊群了!

但,書中的頭羊(羊的首領)依舊認為它是頭瘋羊:血頂兒怎麼能違反自然規律呢?這是偶然,羊始終是狼的食物,狼吃一隻羊,羊生下許多小羊,這是自然規律!它相信這種情況不久後就會消失。

本來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於頭羊的干涉,讓血頂兒葬身狼腹!!血頂兒的目的只是為了報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進懸崖,讓羊群的死神消失。可,頭羊不能信它,決定拋棄血頂兒,害怕狼,害怕血頂兒除不了它,繼而狼的瘋狂報復!

我討厭頭羊繞花鼎,血頂兒明明可以除掉狼卻在關鍵時刻拋棄血頂兒它!它沒有了對血頂兒的信任,沒有對血頂兒的瞭解,只有對黑母狼的恐懼!!它為了逃離,利用母羊金薔薇的母性與同情,讓金薔薇與羊群逃離並不提醒血頂兒!

來讀一讀吧,這本書的故事情節起伏,扣人心絃,建議你也去了解了解!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9

血頂兒剛出生時就看見母羊猴戲被黑母狼咬死,而別的公羊則四處逃逸,母羊猴戲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噴在了它的頭上。它為了替母報仇,於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電擊開的石中,不斷練本領,終於磨出了兩個鋒利筆直的尖角。長大後他為了給母親報仇,他用他的角頂死了黑母狼的兩隻小狼崽。黑母狼憤怒了,血頂兒被黑母狼咬下了腦袋,此時金薔薇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來,但當孩子出生沒多久後,她也跳下了懸崖,追隨血頂兒而去,從此盤羊的世界又恢復了往日狼吃羊的時代。

讀完這本書後,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心中為母羊猴戲對血頂兒的愛震撼,自古以來,母親對兒女的愛是無私的,無論何時何地,母親都會為了自己的孩子儘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讓自己的孩子受一點點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會為了孩子往前衝的。血頂兒猴戲的死去,從小就被人隔離、討厭,沒有一隻羊去關心、愛護他,更沒有好好地去引導他,儘管他們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規律,可是沒有一個人區告訴過他,只有當他傻傻地與狼搏鬥。從血頂兒的例子中,我們應該好好反省一下我們人類本身,有時你給人多一點關愛,或許就不會有那麼多誤入歧途的人了!

最後,我想說在《瘋羊血頂兒》裡,我讀到了什麼是親情,什麼是友情?也讀到了什麼是人類社會所必須知道的真諦!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0

八年級第一個學期結束了,轉眼間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瘋羊血頂兒》,這是我買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動物小說。他是動物小說大王,把動物賦予人的情感,從動物身上體現人生哲理。

翻開書頁,見到熟悉的字眼,彷彿又回到了從前。當我第一次放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懷著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隻母盤羊,她分娩了,分娩時濃重的血腥味引來了一隻母狼。母盤羊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犧牲了自己。小盤羊在逃跑時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跡:母盤羊被害時噴出的血濺在額頭上。因此,這隻羊就有了一個名字“血頂兒”。每當血頂兒閉上眼睛,母親被惡狼殘殺的情景便會浮現。頭上的血跡時時刻刻提醒著他,不要忘記是誰殺了自己的母親……每當想到這裡他心裡便會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來該彎著長的角磨直了,磨的鋒利無比,準備隨時與惡狼決鬥。

血頂兒經歷了千辛萬苦,終於盼來了這一天,與仇人決鬥的日子。血頂兒亮出羊角朝惡狼衝去……經過一番打鬥,惡狼佔了上風。血頂兒又使用計謀騙了惡狼,血頂兒又佔了上風,最後把惡狼打倒了。防止惡狼裝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頂兒累得在地上睡著了。可沒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裡離開了。惡狼又甦醒了,趁血頂兒睡著……唉,看到這裡我心裡無比悲痛。為血頂兒惋惜,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這本書,我的心情總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書,當你重新翻看時,就會有一種新的體會。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1

昨天,我終於把沈石溪老師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看完了。

這本書的主角是一頭叫血頂兒的小公羊,它的媽媽五月懷胎把它生下來後,半小時內,為了幫助它逃跑,自己用身體擋住黑狼的攻擊,最後被黑狼撕裂並吃掉。然後血頂兒,就慢慢長成了小夥伴眼中的,不怕危險,仍然迎頭面對的瘋羊。血頂兒在經歷媽媽的那件慘事後,成長得非常快,自己學會了跑步,自己學會了捕食,不怕別人的嘲笑,還自己學會了面對強大的敵人。

血頂兒憑著自己的不斷努力,強大自己,還不斷幫助夥伴,最後終於把它的仇敵——殺死它媽媽的那頭黑狼打敗,和它一起滾下了山崖。

血頂兒雖然死了,卻贏得了小夥伴們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書,我的眼淚又沒有止住。不僅僅是因為血頂兒的媽媽為孩子犧牲的偉大母愛,也為了血頂兒自強不息的精神所感動。

我想起媽媽白天上班,晚上還要做飯、陪我做作業。等我做完作業,洗刷完睡下後,媽媽再開始做家務,很晚才能睡覺。我有時候還要發脾氣,真是很不應該。

過了年,我就11歲了,我要學習血頂兒的精神,努力學習,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讓媽媽少為我操點心。將來我想要憑自己的努力考上醫科大學,幫媽媽保養身體。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2

這個暑假我讀了很多課外書,有《狼王夢》、《雪豹悲歌》、《黑熊舞蹈家》、《瘋羊血頂兒》,這些都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除了這四本,我還看了《小櫻桃幽默漫畫》系列等,快超過二十本了。這麼多書中,我最喜歡讀沈石溪寫的《瘋羊血頂兒》。

這個故事的主角是一隻奧古斯“瘋羊”,名字叫血頂兒。它剛剛出生時,就目睹了凶殘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親猴戲,猴戲的鮮血濺在血頂兒的額頭上,成為了永不磨滅的傷痕,也成為了血頂兒要報仇的信念。它每天不知疲倦地練習拼殺絕技。累了、困了,就去電擊石把角強迫嵌進石縫中,日久天長。原來盤著的角竟變成直的了,又長又尖又漂亮。有一次,竟然把強悍的黑母狼也給打敗了。憑著它這股瘋勁兒,無“羊”能敵。但好景不長,等黑母狼養好了傷,捲土重來。這一次血頂兒可不像上一次那樣幸運了,被黑母狼打敗了,血頂兒為此失去了寶貴的.生命!雖然血頂兒犧牲了,但是羊群又回到了平靜的生活。

雖然血頂兒被羊群中的其它盤羊稱為瘋羊,但我覺得血頂兒並不瘋,它不但不瘋,而且是個英雄。它沒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堅強不屈,勇往直前。它原本應該被歌頌,但它為何落得這副下場?這就是大自然恆定的法律,在大自然的法律下,我們都是渺小的,沒有東西能改變大自然定下的定律。英勇無畏而愚蠢的血頂兒沒能認識到這一點,成為了可憐的犧牲者。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3

我在暑假裡買了一本關於野生動物的書——《瘋羊血頂兒》。它是由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所寫的。

這本書主要寫了血頂兒降臨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親“猴戲”遇害的血腥場面。正是因為這件事,讓它的性格變得十分古怪,甚至連行為也很古怪——居然把自己本應該盤成花結的羊角放在一塊叫雷擊石的石頭縫裡打磨成禾杈狀。它所做的一切就是要為母親報仇。歷經了種種磨難,血頂兒報著自我犧牲的態度跳進了有毒的荊棘叢中,只為了要把黑母狼消滅。可明明勝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於其餘羊的背信棄義,血頂兒最後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看完之後,我不禁感到遺憾,同時又感到憤怒,要我說,瘋羊血頂兒一點也不瘋,他是一頭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頭讓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為羊與狼,永遠都是弱與強的.關係,狼可以輕而易舉地把羊殺了,而羊呢?羊生下來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書中的最後一句話說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軌道,這是任何生物都變不了的。”正如《武林外傳》中所說道的:“人本身就是食物鏈中的一環。”因此我們就應該遵循生活的規律。

再說說那隻倒黴的血頂兒,它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它根本無法改變所有羊的命運,即使最後它殺了狼,勝利了,又能怎樣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樣的。弱肉強食,本來就是天理呀!儘管血頂兒不甘示弱,但羊種群體是弱勢的,因此必須得遵守生活法則,才能讓種族繁衍下去。

這本《瘋羊血頂兒》雖說是動物小說,但從這些動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4

寒假裡,我讀了許多沈石溪的動物小說,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瘋羊血頂兒》。它讓我學會了人要自強自立。

《瘋羊血頂兒》講的是盤羊血頂兒在出生時看到了母親被黑母狼吃掉。母親的鮮血濺到它的頭上,成了血頂兒永恆的印記和報仇的信念。血頂兒把角在電擊石中夾直,一次次與黑母狼交鋒,被同類視為瘋羊。一次血頂兒為與黑母狼搏殺而補充體力熟睡時,在一旁放哨的羊群們悄悄地拋棄了它。最後血頂兒被黑母狼咬死。盤羊群又回到了平靜的生活中。

看著《瘋羊血頂兒》這本書,我不住地為血頂兒冒險與黑母狼作戰的想法而感到擔心和不可思議。血頂兒雖然在電擊石裡把打著花結的角板直,可是它畢竟還是一隻羊,一隻註定會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這本書,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頂兒,它在出生時目睹了母親的死,下定決心要為母親報仇。它的勇敢和冒險我們都只能敬佩並不能真正學習,而在這本書中我學到了另一個知識,卻讓我感動自愧不如。書中說盤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時,半小時後就能和爸爸媽媽一起躲避危險,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獨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盤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歲開始就能獨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幾歲還在依賴父母。我就是屬於第二類人,都已經13歲了,還像小孩子一樣依賴著父母。獨自在家時,溫飽會出現問題;睡覺前我房間和爸爸媽媽房間的.門都必須開著,讓我能看見爸爸媽媽那屋的燈光,不然就會睡不著覺;去遠的地方必須要有人陪著,而且必須寸步不離;人多的地方我會緊緊地拉住爸爸媽媽的手。

想想血頂兒,再看看自己,我真覺得自己很沒用。在暗地裡不止一次告訴自己要學會自強自立,可總是等不到實現諾言的那一天我就放棄了。現在我是時候該努力、奮鬥了,真正變成一個自強自立的人。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15

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

我去過那個地方的舊石階,風景依然,石縫裡還是記憶的荒草,抬頭還是那片湛藍的天空,蟄蟲在牆角里誦讀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螢火蟲提燈走過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純,看一半往事入斜陽。

有此情此景我有種的想起了那隻瘋羊,臨死之前的母羊猴戲,用自己的生命做擔保,讓自己的兒子倖免於難,母親留給他的也僅僅是額上的.一滴血,一條命,這就是本能,作為母親的本能,也便就是母愛了。

何以親情?

當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時,當所有的羊罵他不合群、異類時,當所有的人都排擠他時。只有,也僅僅只有金薔薇對他不離不棄,隨他左右。當血頂兒被母狼殘忍地殺死時,她也不獨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便無侮了。

何以愛情?

自古以來,母親對兒女的愛是無私的,無論何時何地,母親都會為了自己的孩子,盡最大的努力,不讓自己的孩子受一點點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會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衝。現實生活中的親情,隨處可見。而愛情上的相濡以沫,確實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與你相遇。然後相濡以沫,共聞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樹》中寫的一樣,變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沒有想過結婚,遇到你之後,我結婚沒有想過和別的人。”這是錢鍾書和楊絳之間,決定一生的遇見。

魯迅在最後一刻緊緊握住徐廣平的手,說:“忘記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覺到身邊這個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無可挑剔的對待他;他是否記起十年前她留著短髮,參加學生運動的樣子;還是否想到與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過了以往任何的時候;他是否……

靜置的歲月。

……

瘋羊,你來時滿山濃妝,你走後時光不老,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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