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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讀後感【經典】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後感頭疼,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喚》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經典】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

作為一個普通的讀者,我無意強調作者反覆想表達的那些東西,僅僅只是希望在重現文脈的過程中,表達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喚》裡呈現的並不只是一個充滿了血腥暴力爾虞我詐的狗狼世界,同時也是人類殘酷的競爭社會的縮影,它體現出的,是一種生存的智慧。

法則一——適應殘酷環境

在這部書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絕望,不是那愛與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與愛間的掙扎,而是馴養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時的堅韌與瘋狂的學習能力。

隨大流的社會中,特立獨行或許意味著耀眼奪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對新的環境時,我們最好的選擇就是適應環境、融入生活。而巴克無疑是一個優秀的生命,它的優秀體現在它極其強大的生存本能——低調的觀察身邊的一切,記住一切需要記住的學習一切可以學習的,並盡一切所能做的更好。這種學習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環境中生活得如魚得水。

在我們的生命中,不論是升學或是走進社會,都要以一顆不屈的心,通過模仿與思考了解身邊的環境,適應環境。

法則二——在痛苦中蛻變

“巴克很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乾鮭魚,可是這些吃下肚兒,就像沒吃一樣。它總是吃不飽,肚子長期忍受著飢餓的煎熬。巴克的腳沒有那些愛斯基摩狗的腳那樣解釋堅硬,一整天都疼痛難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紮營時,它就躺下來,像一條死狗一樣。”

任何一個人,在讀到這些文段時,都一定可以體會到巴克在初為雪橇犬時那些肉體上難以忍受的痛苦,這些痛苦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環境,及時盡力調整心態,及時積極地努力著,可長期養成的生活習慣給自身帶來的.影響卻接踵而來,難以改變的生活習慣,會讓你做什麼都慢上半拍,可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讀後感。

環境會將你改造,迫於生存,某些不論你看好或看壞的東西都會改變,痛苦會在無形中漸漸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則必然蛻變。忍得一時,海闊天空。

法則三——找尋存在意義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會空虛。就如同雪橇狗們,它們被一種難以名狀的自豪感緊緊抓住,那是挽繩與雪道帶來的自豪,那種自豪足以讓它們堅持苦幹到最後一息,足以引誘它們高高興興的死去,而一旦把它們趕出挽具,它們是會心碎的——在它們的心中,拉撬是它們存在的終極意義,這種意義帶來的力量足以支撐起它們心中那永不磨滅的火焰。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2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與廣闊的草原,冰河河谷中迴盪著悠遠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絕塵而去,忠誠的狼犬不離不棄地守護著主人的營地。

那是一隻優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親,為贏得他母親的芳心,與另一頭公狼展開生死決鬥。他剛剛出世幾個月,便被人類搗毀了家,本以為母親來了,會出手相助,而她卻陰差陽錯的認起了“主人”;被“人神”帶回了營地,因為個頭小,常常受小狗的頭頭: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負,經常被咬得渾身留血,這時候,總是被拴在樹上的母親,給他一點安慰,人類從不給他一丁點的愛撫;過了幾個月,他已經越長越大,因為小狗們一日復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來越孤僻,所以,他一見到人類,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們的主人——灰色海獺說:“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給它起名雪虎吧。”於是,狼仔有了第一個名字。

小狗們的追打,讓雪虎練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時也塑造了他凶狠、陰險、狡猾、邪惡的性格。他日漸成長,繼承了他母親狗的身材,父親狼的技巧。他幾乎是狗、狼完美的結合體。

之後,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懸一線……也許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軟的內心,使幸運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鬥中,一個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開始,雪虎仍以屠殺為樂趣,但是,斯各特嚴厲地教導他,不允許他這樣做,於是雪虎也嚴厲地要求自己,不能這麼做,不能這麼做……一遍又一遍,因為他在服從神的意旨呵!

後來,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這麼做是為他好,隨後,他決定,把自己的靈魂與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給斯各特——“主人”!與主人相處的時間非常快樂,雪虎也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學會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嬌聲,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聲帶變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聲音,而這種聲音,只有斯各特才聽的出來。雪虎那顆冷冰冰的心終於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這樣堅強,是他童年時代的不確定練就的,那時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動盪之中,親人的離去,人類的毒打,還有大自然的無情,使他變的冷漠無情,所以,才那樣的堅強吧!

最後,讓我們重溫一些已經頗感陌生的詞語:勇敢、自由、信任、忠誠,還有感恩。感謝傑克·倫敦先生,用他的筆記錄下已經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3

我在這個暑假中,讀了很多好書。其中,使我心靈倍受震撼的還是《野性的呼喚》。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寵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裡,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裡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裡。

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裡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裡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裡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裡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在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感情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迴歸大自然……

讀了以上的簡介,你是不是對“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有了新的見解?會不會覺得這句話能很好的概括此篇?如果巴克不懂得這個道理,將會變為上面的斯比茨,就將會被別人打敗,被別人殺死。

此書還讓我知道了另一個道理:不同的周邊環境能改變事物。無論動物或者是植物。這個道理在《誰動了我的乳酪》書中就明確寫出了。不改變就將成為失敗者,就會被這個社會淘汰掉。人也一樣,應該學會順應形勢變化,始終保持昂揚向上激情,堅持不懈加強鍛鍊,壯大自己,就最終會成功。

在我身上,就體現出了這個道理。我從十堰轉到了武漢。起初,我不懂得改變,總是給人家一種惟我獨尊的感覺。但是過了幾天之後,我就發現,我依舊是一個朋友都沒有,並且他們還對我有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此時我就知道我該改變了。於是,我脫下了虛偽的外皮,友善的對待每一個同學。從那以後,我的朋友越來越多。

看,這就是一個真實而又明顯的例子。

懂得改變的人,就是強者。你們明白該怎麼做了麼?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4

美國傑克倫敦所寫的這本書講述的是一隻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這是隻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時盡職賣力,戰鬥時機智勇猛。它本來生活在一個聖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裡,在綠蔭半掩半映中晒太陽,冬天的時候坐在主人的爐火邊取暖,過著貴族般舒適愜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裡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發現了金礦,在美國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熱潮。許多美國青年來到阿拉斯加這個冰雪世界,於是狗成了淘金的險惡旅途中不可缺少的夥伴和工具。強壯的巴克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輾轉賣給郵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嚴寒地區去拉運送郵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斷爭鬥,成為領導者,在阿拉斯加那樣殘酷的地方,沒有憐憫和仁慈,只有成王敗寇。最終,它迴應自身的本性,進入森林,從此與狼為伍。

作者傑克倫敦是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作家,在他的小說作品中,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罪惡。我想,他在小說中有那樣激烈的言辭和血腥的場景描寫也和他小時候的黑暗經歷不無關係,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變成一隻殘酷的狼,能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絕沒有後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無論遇到什麼挫折都會勇敢地去面對,敢於拼搏,敢於忘記過去,敢於面對現實,用自己的全部能力來接受一個新的環境,學會新的本領以此來生存。想想自己,就如養在溫室裡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難只會選擇逃避,沉浸在自卑、悲傷中無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態迴應。愛默生曾說過:即使斷了一條弦,其餘的三條弦還是要繼續演奏,這就是人生。每個人的成長道路坎坷而漫長,總會遇到不盡人意令人沮喪的挫折。在這樣一個人才濟濟的年代,想要脫穎而出,就必須勇敢面對挑戰,敢於爭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擔起首領的重任,是源於它不服輸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來的氣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須在失敗之後也依舊維持著那顆向前的心,才能衝破阻難,看見有希望的明天。無論結果如何,永遠不放棄心底最真摯的情感。No rain,no rainbow。人生——超級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會償還給你。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5

看到寫動物的書,很開心,特別是看了沈寫的幾本動物小說,比如《斑羚飛渡》,《老馬威尼》。而且我聽說過《野性的呼喚》這本書。看完第一反應是結合傑克倫敦寫的另一部小說《白牙》。很難說誰更幸運,因為一個人得到了溫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個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來的生活。但有一點很常見:從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難,然後被有愛的好人拯救,從苦難中解脫出來。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隻狗,受過文明教育後,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裡。之後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黃金豐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的殘酷無情和你死我活的鬥爭,所以為了生存,它學會了不顧道德的.生活原則,變得凶狠、機智、狡猾。最後,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喚下,巴克甦醒了,逃進了叢林,回到了荒野。傑克倫敦在小說中形象地刻畫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質,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冷酷現實和“適者生存,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巴克對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體現。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間,充滿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則”,即“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法則。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樣,充滿了對權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經歷了與挑戰者的長期鬥爭。第一個敵人是—— spitz,當時巴克的狗對的頭。巴克,這個初出茅廬的狗,遍體鱗傷,最終擊敗了對手爭奪領導位置。巴克的領域感也很強。誰侵犯了他的領地,誰要麼屈服,要麼倒下。

巴克生命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人,約翰桑頓,他在關鍵時刻救了巴克,給了他無限的愛和溫暖。桑頓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為如此,桑頓的死給了巴克沉重的打擊,迫使他走向了瘋狂。

《野性的呼喚》狗的經歷說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蠻的。它是關於狗的,反映了人類的世界.我有點小心,我會像巴克一樣。一旦我最重要的東西突然丟了,我還會去“野蠻”嗎?我不這麼認為,因為巴克是野獸,野蠻是他的天性,野性會讓他回到森林,他別無選擇,因為城市再也容納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6

狗,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它們聰明伶俐,對主人友善和藹。對於愛狗的我來說,在大好的暑假時光讀一本關於狗狗的書,何嘗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講得是叫巴克的一隻聖伯納犬和牧羊犬混種的雜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個園丁偷走,賣到遙遠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著遇到桑頓,最後成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賣到北方時,倔強的巴克不願屈服人類,它試著去與人類對抗,也在人類的反擊下明白了“棍棒與犬牙”的生存法則。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從,因為在人類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麼渺小。從這裡我也明白了真正意義上的強大與弱小。在那個年代,對於人來說,狗是弱小的,是用來鞭打服從的。而對於狗來說,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從才能繼續生存下去。可巴克不願做一隻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從前在豪華的庭院裡舒適的生活的它,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釋放。

巴克被桑頓收留,它在叢林中尋找那個野性的呼喚。當桑頓死後,它消失了,消失在叢林中迴響的呼喚中。

從巴克所經歷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這是一隻聰明,勇敢,仁愛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讓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難都不要低頭,屈服和服從不一樣。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嚴,任憑別人羞辱,唾棄。而服從是在內心無數次掙扎後所表現的決定。巴克掩飾自己,是在保護自己。同時我也看清了那個時代的社會。窮人永遠都要為富人做奴隸,做僕人,他們僅靠著主人給予的一點費用生活,窮人的生活在那個社會是不會鹹魚翻身,不會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們只把窮人當做狗一樣使喚,他們不會料想有一天,自己會一無所有。在那個無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隨意踐踏的。有權有勢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個只是因為一個蘋果碰到自己的賣水果的農夫;身著華服,戴滿首飾的貴婦,可以當著任何人的面將一杯水撒到一個穿著滿是補丁的破舊衣服的乞討老婦的臉上,只因為她認為骯髒的一雙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個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從不向比自己高貴的人低下自己的頭。而也就是這麼一個象徵性的代表,它並不被人類許可。因此,那個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開始尋找屬於自己心靈深處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頭,它在深林中嚎叫,尋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喚著,高唱著內心深處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7

狼,是我一直以來非常崇敬的動物。它們機智勇敢,有著嚴謹的階級觀念,是黑暗中的精靈。而狼王則更是令人敬佩。何況在本書中的狼王竟是一隻名叫巴克的狗。

傲骨

在南方溫暖的法官米勒家,巴克就是一隻領頭的狗。因而後來在北方拉雪橇時他仍然顯露著驚人的出色和不可泯滅的驕傲。憑著這傲氣,他當上了支配者,殺死了原來的領頭狗絲毛。他的速度和勇猛,都是因為他有一身的傲骨而得以體現。這,是從他祖先那裡繼承下來的-——不加絲毫修飾的野性。

機智

從他父母那裡,從他祖先那裡,傳承給他了有一種財富——機智。巴克學會從一件錯事中總結經驗,在棍棒與犬牙法則中學會生存。這也為他後來成為狼王奠定了根基。

挫折

被迫離開溫暖的'家,被人打得滿身是血,在運輸途中挨餓受凍,差點被打死……巴克被動的一生經歷了無數的挫折,也曾在鬼門關前徘徊。而他堅強的活了下來,在無數挫折中學到了很多生存技巧,使他從年輕莽撞到深思老練,成為一隻真正嗜血的冷酷殺手。

忠誠

巴克再一生中換了很多的主人,有的欣賞他,有的利用他。但無論主人如何對他,他總是很盡力的完成自己的任務,做一個合格的領導者。而對於他的最後一位主人桑頓,巴克則更加的忠誠,因為他深深的愛著主人,心時刻都不離開主人。為了一個人的愛,他沒有留戀狼群的自由,回到了主人身邊。他繼承了狗的忠誠。

野性

巴克的骨子中隱埋著野性,它在一次次戰鬥和磨練中被激發出來,巴克的眼睛開始閃爍綠光,身體變得更加堅不可摧。本能的野性讓他撕斷敵人的喉嚨,讓他殺死了一隻高大的雄駝鹿,使他聽到深山中那淒冷的嚎叫而感到興奮.正是這股野性的熱血,讓他迴歸深山,讓他與狼共舞,讓他成為真正的狼。

無論人們如何馴化動物,或用棍棒,或用美食,它們身上始終會有野性的存在,在危機時刻必會顯露出來.這也是動物的迷人之處,它們註定屬於危機四伏的大自然,它們註定要優勝劣汰,它們註定會為生存而戰。因此,我敬佩狼:戰鬥.傷痕.殺戮證明了狼是自然界中的強者,有著血的本性。狼毫無掩飾地體現出它們真實的冷酷,卻又不失愛的溫柔和甜蜜。

這是《野性的呼喚》給我的最大感觸。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8

傑克·倫敦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作品之一。他於1876年生於一個美國作為舊金山,自幼對於家境比較貧寒,生活經濟困頓。他做過這些報童,當過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過金,甚至還蹲過監獄……正是因為這種在社會最低層的生活為傑克·倫敦的寫作積累了經驗豐富的素材,也毀滅了他的健康。1916年,這個時候年僅40歲,才華橫溢的作家,死於自己心臟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種挑戰病魔進行折磨我們多年。

一個人會死,然後無非是一把灰,一把黃土。 但肉體被毀滅,但精神永存。 傑克·倫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線條中,在“野性的呼喚”中,在巴克對自由的永無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掙扎的老拳擊手的無助但從未放棄的鐵拳中.傑克·倫敦的精神是漫長的,它是對自由的真誠呼喚,內心最初的活力讚美和歌頌。

野性的呼喚是傑克在倫敦的傑作。這個故事是根據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為金礦工人的生活改編的。故事的主角是一隻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從溫暖的文明南方被綁架到冰凍的北極荒野,成為一個韁繩和鞭子,從事無休止的辛勞雪橇狗。在經歷了多次苦難和死亡之後,他最終離開了人類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著風,尋求著自由,展現著最原始的生命力,成為了野狼群的領袖。

有人認為,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認為,這是狼的故事;但我認為這實際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傳在藍天下,自由和美麗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們生活在社會自由的風中,呼吸著自由的空氣,我們的生命卻無往而不在枷鎖牢籠之中。巴克教育作為其中一隻狗,在人類的.“文明”規則中無法進行選擇通過自己的生活,作為教師一個人,更加發展有著他們同樣的無奈。只是,我們必須始終沒有應該可以相信,生命,應該嚴格按照企業生命體自身的意願綻放。所有的生命體都有不同選擇的權利和自由,選擇需要服從,選擇一些叛逆,選擇一種高傲的生存,選擇莊嚴的死去。所有的生命體都是利用大自然獨一無二的偉大復興創造。我們國家脫胎而出,模子就此毀滅,因此,所有的生命體就應該為學生自己的生命驕傲而昂揚,無論因為它是為了一個非常尊貴的人,還是對於一隻或許被認為“卑賤”的狗。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9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喚》。我為書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喚》是傑克·倫敦最負盛名的小說。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條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敘述一隻強壯勇猛的狼狗巴克從人類文明社會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過程。巴克是一頭體重140磅的十分強壯的狗。他本來在一個大法官家裡過著優裕的生活,後來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輾轉賣給郵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嚴寒地區去拉運送郵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賣給兩個法裔加拿大人。這些被買來的狗不僅受到了冷酷的人類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間為了爭奪狗群的領導權,也無時不在互相爭鬥、殘殺。由於體力超群、機智勇敢,巴克最終打敗斯比茨成為狗群的領隊狗。他先後換過幾個主人,最後被約翰·索頓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殘暴的主人哈爾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時,索頓救了他,並悉心為他療傷。在索頓的精心護理下巴克恢復得很快,由此他們之間產生了真摯的感情。巴克對索頓非常忠誠,他兩次不顧生命危險救了索頓的命,並在索頓和別人打賭時,拼命把一個載有一千磅鹽的雪橇拉動,為索頓贏了一大筆錢。不幸的是,在淘金的過程中,索頓被印第安人殺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幾個印第安人,為主人報了仇。後來它進入森林,從此與狼為伍,過著原始動物的.生活。但他不忘舊誼,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處去憑弔。

巴克真所謂是命運多坎坷,但無論在怎樣的逆境中,它都會勇敢地闖過去,它的這種精神實在值得我們學習。時下黃金時段的一些新聞節目,經常有播報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擊,挫折,或者成績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會選擇死來逃避,這些人真是愚蠢到極點。

人在成長的道路上不免會遇到挫折、困難,若這樣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人應該要有魄力呀,把這些當作是一種磨練,所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記得有一次,我參加奧數比賽,成績不理想,什麼名次也沒有拿到。回到班裡,總覺得背後有無數雙眼睛在譏笑我,諷刺我。而我之後就總低著個頭,獨來獨往,成績一落千丈,後來老師鼓勵我要勇敢面對失敗,戰勝困難,才是真正的贏家。現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讀了這個故事更讓我懂得了這個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遠不會是平坦的大路,同樣也會有崎嶇的小路,我們不能選擇逃避,而應該是去克服它。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0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是由美國的傑克。倫敦寫的,他告訴我,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巴克原來是一個貴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個壞人抓住並賣了,當上了一條雪橇犬,他奮力地工作著。有一天,他認為自己已經足夠強大可以當頭領,與斯佩諮爭奪,最終巴克贏了,當上了頭領,他們回到了小鎮。他和他的隊伍跟著別人一起拉信,他們正筋疲力盡,又被一對傻子夫妻和他們的傻子弟弟買下了他們,主人對他們十分惡劣,最後,他的隊員一個一個死去只剩下了幾個,之後,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進了河裡。因為桑頓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隨桑頓,後來,桑頓被印第安人殺了,他也找到了他的歸宿,加入了狼群。

題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處處體現出‘野性’,那我就從‘野性’來講吧!我認為,‘野性’其實指的就是野心勃勃並充滿殺氣。有一些人經常會說森林裡充滿殺氣,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呢?因為森林裡處處瀰漫著殺氣,到處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野性就這樣誕生了。為什麼在森林中的動物叫野生動物?是因為他們要不斷磨練,學習,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實就是這樣,他本來是一隻貴族犬,心中充滿了善良,可是他為了生存,不知捱過多少棍棒;不止被人罵過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過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斷的磨練自己,越來越強大,終於,他充滿了野性!迴歸自然!

《三字經》說“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實都是善良的,可是人為什麼會變壞?可能是因為某種原因,比如父母雙亡,被別人壓迫,家裡沒錢,心中有恨,才變成了壞人,但是他們也有悔改的機會,給壞人一個機會,就等於給他們一片藍天。文中巴克的.野性從無到有,從溫順到迴歸到他的本性,所以我們的成長也是在不斷的磨練,不斷的經歷一些挫折,痛苦與喜悅,我們會慢慢有所改變。

大自然和人類社會其實是一樣的,要不斷的付出,不斷努力,爭取做一棵參天大樹,所以從現在開始,我要多讀書,積累知識,並且積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學習,才可以在社會中有立足之地,我會努力達到我的目標,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謂弱肉強食,只有當上強者,才可以被這個時代認同啊!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適者生存。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1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麼的勇敢,強大,《野性的呼喚》讀後感作文。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傑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傑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後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傑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於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裡,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裡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裡。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裡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裡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裡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裡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後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迴歸大自然……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徵,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迴歸大自然後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2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麼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傑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傑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後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當傑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於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裡,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

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裡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裡。

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裡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裡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裡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裡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後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迴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徵,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迴歸大自然後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3

在暑假裡,當我第一次翻開傑克倫敦的鉅著——《野性的呼喚》時,那一首極其淒涼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詩深深地打動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遊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淒厲的詩行。”

正如傑克倫敦的所有作品一樣,他都有一股強烈的雄性荷爾蒙氣息,撲面而來,無法抗拒。其實,萬物也像傑克倫敦所說的一樣,世間萬物心中都有一個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蠻。他們所在的差別很簡單,只不過是有沒有爆發出來而已。這本書講的是:有一隻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喚》),信奉“大棒”和“利齒”的法則,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與靈魂的最後歸宿;它還是那個賭博人生的男人毒日頭(《毒日頭》),遵守遊戲的規則,肌肉似鐵、意志如鋼。“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頓主人的疼愛曾讓巴克掙脫狼群的召喚,沉溺膝前身後的溫柔快樂;黛蒂的猶豫終於使毒日頭放棄萬貫家財,迴歸與事無關的田園生活!

可是,這種種充滿曲折起伏的經歷意外,都是堅強的巴克明白了一個道理:要想在爭風勾角的邪惡的社會中永遠生存下去,作為一個強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衝、往前衝、再往前衝!絕對不會有一個後退的機會。如果在這之中,你付出了對朋友的友誼就等於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讓巴克變得冷酷的原因終究只有一點:爆發出出於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這個世上,巴克不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還會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無論身軀多麼強壯,到底還是會被淘汰。

來自本性深處不屈的鬥爭精神終於被喚醒了,因為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了生命的價值。是啊,在社會中又何嘗不是呢?野性什麼時候停止過呢?

激烈的競爭使人們不能有半點的憂豫,勝負就在就在那一瞬間產生,面對對手只有勇敢的迎戰,並最終征服……或許這就是人與生命的意義。然而,野性帶來的'同時,也帶來了古老的友情——純真與忠貞的友情,這就是文明與古老的結晶,當巴克的主人死去時,它仰望蒼天,發出長長的嚎叫,這叫聲是傷感的,是忠誠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時複雜的,它有奸詐,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讀完《野性的呼喚》,掩卷而思,不覺已感動涕零。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4

這是一部傑克·倫敦寫的書中的一部,大致內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個富人家裡嬌生慣養,過著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給面子,竟然來了一個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當然,肯定是賣給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奮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連狗的本領都不會什麼,於是捱了幾下鞭子就撐不住了。唉,可憐的他,被雨點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漸漸的',他開始學會避免,就算想偷懶也要等主人沒有發現的時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時候,他遇到了許多狗,像杜布,還有常年稱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還有安靜冷淡的索萊克斯等。這支部隊的主人費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開始很嫌棄他,但是到了後來就慢慢的對巴克影響好了起來……

時間在慢慢的流逝著,巴克逐漸適應了生活,但他還是擺脫不了斯匹次的壓迫,於是他準備跟斯匹次大戰一場。許多次,只要找到機會,巴克就會對斯匹次冷嘲熱諷。而顯然斯匹次也發現了巴克正在他的統治之下崛起。兩隻狗最終交戰,巴克遍體鱗傷,但看著前面那該死的仇敵,他動員了他的原始力量,奮力一擊,把斯匹次打得四腳朝天,然後把它咬死了。最後巴克的野性徹徹底底的發揮了出來,基本上變成了一條狼,最終還戰勝了狼……我覺得這本書好在他的語言生動,而且能將一件平常的事情寫的栩栩如生。同樣,巴克的毅力讓我感動。巴克變了,變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現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滿懷怨憤。xx中有些令人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淚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節在他這裡一筆帶過,更加多的是去寫那些激動人心,但沒有那麼驚險的環節……

從我個人認為,我覺得我更欣賞巴克後面的命運,因為最終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護自己(當然,前提是必須經過生死邊緣的考驗),在通向勝利的過程中,也會有重重困難,我也要學巴克,做什麼事情頑固不屈,要有一種“不倒翁”的精神,永遠不會倒下。我覺得這一點我還做得不夠,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遠不願意起來似的,但是看了這本書,我懂得了一個道理:把認為你覺得對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沒有關係!

《野性的呼喚》讀後感15

都說人和動物是朋友,所以我特別喜歡動物,更放不下。你知道嗎,《申》的動物小說我幾乎都看了。暑假的時候,我媽買了這個《野性的呼喚》,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看封面:雪地裡,一隻“無辜”的狗跳到紙上,看著它微微吐著舌頭,好像在和我說話!

它,這本書的主人公,——巴克,原本住在一個富裕舒適的莊園裡,在法官的陪同下,享受著在莊園裡度過的每一天。然而,在被南方寄宿家庭貪婪的僕人偷走賣掉後,他們經歷了許多波折,走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凍的北國艱難地穿過樹枝和飢餓,變成了一隻拉雪橇的奴隸狗。在嚴酷的生存環境中,巴克體會到了“弱肉強食”的嚴酷生存法則。最後,當它心愛的主人被殺死時,它用自己的方式懲罰了凶手,然後去了荒野,去了它嚮往的野性的呼喚.

讀完這本書,我為巴克的一生感到惋惜,這是我讀到的最令人痛心的一句話:當他再次來到甦醒時,他隱約覺得自己的舌頭在痛。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的手被捏成了拳頭,彷彿巴克就在我眼前,被打得很慘。欺負他的我會教訓。當然,巴克也有快樂的.日子,在嚴寒的日子裡,他與和獵鹿犬一起工作的雪橇犬尼克,以及最後的主人“約翰桑頓”建立了深厚的友誼。正是因為細心的觀察和豐富的人生經歷,作者才能把巴克刻畫得如此生動。讓我在看書的時候覺得自己和巴克的命運息息相關。隨著書中內容的跌宕起伏,我為巴克留下了好幾次眼淚。事實上,巴克生活的危險的自然環境正是傑克倫敦對他生活的現實社會的描述。如果說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目標,那麼對於動物來說,生存就是一個“自相殘殺”的過程。環境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也適用於動物。正因為如此,巴克完成了從訓練到野性的轉變,最終成為狼的“領袖”。

正是生活環境的改變,讓巴克的生活變得不平凡。惡劣艱苦的環境可以訓練一個人,舒適的環境會讓人失去本能。就拿奶奶養的吉娃娃來說:她小時候嬌生慣養,連三餐都要奶奶喂。每次奶奶都會把食物攪成肉末,餵飽了再嚥下去。現在他一歲多了,按狗的年齡可以稱之為“小大人”,但直到今天他都沒有換過牙。聽說連他的同胞“哥哥”都變了個個牙,咬著骨頭吱呀吱呀,可是一小片肉都咬不下,也咽不下,很矯情。

從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我認識了一隻像巴克一樣的狗。在不同的人眼裡,它是一隻怪狗,一隻鬼狗,一個救命恩人,一個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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