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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造字原理

六書是漢字組字的基本原理,周禮中就提到了六書,只是沒有說明具體內容。到了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詳細闡述了“六書”這一漢字構造原理: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漢字造字原理

象形:這種造字法是依照物體的外貌特徵描繪出圖案來,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是也。如“日”、“月”、“山”、“水”等四個字,最早就是描繪日、月、山、水之圖案,後來逐漸演化變成現在的造型。

指事:這是指表現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謂“各指其事以為之”是也。如“人在其上”寫作“上”,“人在其下”寫作“下”。

形聲:這是指文字內以特定形狀(字根)表特有的音。例如:“胡”這個字也可為一個字根,結合不同的.屬性字根,可合成為:蝴、蝴、湖、葫、瑚、醐,等等,而以同樣的發音(也有的只有聲母一樣),表達不同的事物。但因古今語言音韻變遷,不少古代同類形聲字在今天的官話已無共同音素了。

會意:這個造字法是將兩個字根組合起來,衍生出新的含意。如“日”和“月”組合起來,就是日光加月光變成“明”;“人”和“言”合成“信”字,意思就是人過去所言,“有信”就是指這個人很遵守自己說過的話。

轉註:這是用於兩個字互為註釋,彼此同義而不同形。漢代許慎解釋道:“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古時“考”可作“長壽”講,“老”、“考”相通,意義一致,即所謂老者考也,考者老也。詩經《大雅•棫樸》亦云:“周王壽考。”蘇軾《屈原塔詩》也有“古人誰不死,何必較考折。”一語。其中的“考”皆“老”意。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後代的文字學家針對許慎前述的定義也作了大量的解釋,其中包括形轉說、聲轉說、義轉說三類,只是這三種說法有人認為不夠全面。當代古文字家林沄先生解釋說,“轉註”就是一個形體(字根)記錄兩個讀音和意義完全不同的兩個詞,例如“帚和婦”,以及甲骨文中的“母和女”等等。

假借:簡而言之,這種方法就是借用一字去表達別的事物。一般來說,是有一個無法描述的新事物,就借用一個發音接近或是屬性近似的字根,來表達這個新事物。例如:“又”本來是指右手(最早可見於甲骨文),後來被假借來表示“也是”;“聞”本意是用耳朵聽東西,例如《大學•第七章》中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但後來被假借成嗅覺的動詞。

總結以上六書,前兩項,“造字法”也;中兩項,“組字法”也;後兩項,“用字法”也。這六個原理,是古代文字學學者歸納出來的字學理論。其所含漢字構成法則,是長期演化而成的,不是任何一個人獨創的。